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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昆明市委治滇提案成为政府工作的有力推手
  • 发布时间:201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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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民盟昆明市委被列为2010年昆明市政协主席督办的重点提案《关于开展滇池流域面源污染治理,巩固河道治理成效的建议》在市滇管局面商,主办方在答复中,一再提到民盟的建议对《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的出台,对下一步将面源污染的整治作为治理滇池的重点,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政府的努力和民盟等多方呼吁下,《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已于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此次批准实施的《昆明市河道管理条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侧重河道水环境保护;二是“河长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固化;三是河道保护管理范围、管理措施、整治要求规范明确,尤其对滇池入湖河道有特别规定,是昆明河道整治的样板,要求及标准都较高;四是处罚措施来源于实践和基层,易于操作。其中第十条第(五)项明确“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及河道周边畜禽禁养区域内的禁养工作”。

  滇管局认为民盟提出的加强面源污染治理并以面源污染治理作为整治重点的建议切中要害,作为滇池保护治理的牵头组织部门,目前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工作:一是建立健全面源污染控制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将面源污染防治的内容纳入地方性法规和人大决议;二是实施城乡一体化建设,减少面源污染;三是将“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列为滇池“十一五”规划项目及滇池治理“六大工程”之一重点抓紧抓好。但由于面源污染治理涉及范围广、欠账多、控制难度较大,特别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资金严重不足,市场化运作难度大。目前治理资金主要以自筹为主,渠道单一,县区压力大。加之村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技术不一,污水处理后达不到排放标准,部分已建成的村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处理排放的污水达不到排放标准。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沟通,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开展面源污染治理工作:一是把面源污染控制工作作为滇池治理的重点,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将面源污染控制项目纳入《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规划》项目;二是初期雨水能否有效收集是面源污染控制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的研究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削减面源污染;三是加强调研,把控制面源污染与滇池治理项目有机结合,列入滇池治理工作的年度计划,建立长效机制、确定控制目标。

  面商会还实地调研了宝象河、宝丰湿地,由政协副主席林怡平带队,市委目督办、政府目督办、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协城环委和提案方、主办方的有关领导参加了面商。

  盟市委副主委冯刚对提案的办理表示满意,对提案所起的作用感到欣慰,并希望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采取新措施,比如把难度大的面源污染变成相对容易的点源污染来治理。

(徐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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