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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像保护苍山、洱海一样,保护大理田园风光的建议
  • 发布时间:20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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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洱海这颗镶嵌在云贵高源的璀璨明珠,又一次吸引了全国的目光。而这次吸引人们的不仅仅是洱海醉人的自然风光,更因为大理各族儿女为全国提供了治理湖泊污染的成功经验。去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在全国湖泊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提出,洱海治理保护经验,要在今后全国湖泊治理保护中进行推广。9月,国家发改委和环保总局调研组到大理进行专题调研后,认为洱海是全国城市近郊保护得最好的湖泊之一,“洱海经验”值得在全国借鉴推广。一时间,全国各地媒体纷纷传扬“洱海经验”。对此,我们应清醒,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环保总局对大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肯定和赞赏是鼓励,更是鞭策,

  我们应该看到保护治理进程中还存的许多困难和问题。洱海保护治理应突出生态系统建设,尤其是把大理田园风光的保护摆到苍山、洱海保护整体规划中的突出位置,与苍山、洱海保护一样进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势在必行。

  近些年,在大力发展城市和乡村建设的同时,美丽的田园风光在逐年减少,甚至出现有些地方大片土地被侵占,渐渐失去了自然田园风光的美丽。照近几年的建设速度,大理坝子的田园风光在不久的将来可能会消失殆尽。那时,美丽的苍洱景观将失去田园风光的衬托,我们将会悔之晚矣。

  大理是集悠久的历史文化、优美的自然风光和浓郁的民族风情于一身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苍山洱海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这个高度出发,大理市应该把苍山、洱海和大理田园风光的保护统一起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不应把大理田园风光单独置列。目前,苍山洱海保护工作有了《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管理条例》等法规可依,有了大理州苍山管理局、大理市苍山管理局、洱源县苍山管理局等专门的管理工作机构,可以说管理工作已步入了法制轨道。洱海治理与保护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在实际工作中,还有许多值得思考和应该引起注意的地方,如对田园风光的保护就重视不够。大理田

  园风光历来是大理苍洱景观的重要组成部分。苍山、洱海、田园风光,共同组成了美丽的大理景观。三者相互依托、相互映衬,“画幅长留天地间”的苍洱景观,三者缺一不可。在洱海保护中忽视美丽的田园风光保护,在城乡建设中逐年减少田园风光,这实际上是在削弱苍洱风光。照这样下去,弄不好我们会成为“毁灭田园风光”的历史罪人。

  我认为目前影响大理田园风光的主要因素有:一是整个大理坝子还缺乏整体规划,有的村庄规划滞后,有的村庄有规划但没有按规划发展建设;

  二是在大丽公路和大凤公路两旁出现了不少违章和缺失大理白族民居风格的建筑,失本求洋现象严重;

   三是有的部门、有的村民不批乱建、少批多占、租地搭建,大片农田被无序占用;

  四是道路两旁的各种经营户乱摆摊点,乱堆物品,乱设广告牌,有的广告牌面积甚至达100多平方米,对整个田园风光造成很大危害。

  我们建议:一是,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法》和《规划法》,制定《大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深入细致地规划和划分大理田园风光的区域和范围,从整体上对苍山、洱海和大理田园风光实行统一保护。

  二是,对大理坝子内没有按白族民居建筑风格建盖的房舍进行统一整治,不仅大丽公路和大凤公路两旁的民居建筑要整治,其它村庄的民居建筑都要统一整治。

  三是,对农民用地问题进行清理,少批多占的应当清退,不批乱建的应当拆除,租地搭建的应当收回。

  四是,治理大丽公路和大风公路两旁乱摆摊点、乱堆物品、乱设广告的现象,特别要对上末村在景观大道旁制作墓穴和银桥镇内大丽路旁大量堆放旧轮胎的现象进行整治。

  五是,新闻媒体要加大对保护大理田园风光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让保护大理田园风光成为全体大理人民的共识,象保护苍山、保护洱海一样保护大理的田园风光。

  我们希望大理市用战略的长远眼光考虑大理地区的自然生态环境,认真做好乡镇规划,对大理古城恢复重建规划、环境治理、水污染治理、洱海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统一考虑。这样既能很好地保护田园风光,又能更好地发展旅游产业,最终使大理市的新农村呈现出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真正让人民居住舒心,让游客流连忘返。

(陈四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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