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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员政协委员袁嘉丽建议:解决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医务人员技术职称问题
  • 发布时间:2009-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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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盟员政协委员袁嘉丽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上建议:解决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医务人员技术职称问题。

  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建于1989年12月,隶属于昆明市公安局。设戒毒床位6000张,承担了昆明地区90%的收戒任务,每年收戒吸毒人员近万人次,常住吸毒人员平均2500-3000人,是目前国内建设规模最大、收治人数最多,设施较为完善的集自愿戒毒、强制戒毒、科研、康复、教育、宣传六位一体的全封闭式戒毒机构。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建所以来,成功创立了戒毒的药物脱毒、心理治疗、康复劳动三步走,房间、楼层、中队、处四级管理,教育学校化、治疗医疗化、康复劳动化、管理规范化、环境园林化五化要求及戒毒向社会延伸的措施。 其自主研制和生产的“香藤胶囊”(原6·26戒毒胶囊)于2002年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为国药准字号药品,已成为全国强制戒毒所脱毒治疗的首选用药。迄今为止已成功地为昆明地区、全省、全国和港、澳、台地区的10万余人次脱毒治疗康复,这为它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其戒毒方法被联合国禁毒署将其命名为“云南昆明戒毒模式”。

  但目前面临的一个较大问题是所内长期从事医疗业务和药物研究工作的医药人员技术职称几乎都是初中职,而且都是在原调入单位评定的,甚至有些同志从来就没有参加过技术职称评定,至今还没有技术职称。2000年4月17日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4A9jaA0*n+o9号《强制戒毒所W)FDHNlwZp+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的第六条“强制戒毒所设所长一人,副所长一至三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管教、医护、财会等民警。所长、副所长、管教民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医生应当具有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护士应当具有技术职称或经过相关专业知识培训,财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称。”昆明市强制戒毒所现有医务人员(含医师、护士、技师、药剂工程师等)共计24人,医务人员的职称全部为调入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前获得,其中主治医师10人,住院医师6人;护士2人,护师2人,主管护师1人;技师1人,药品生产工程师1人;另有药剂师1人(无职称)。建所近20年来,因执行国家公务员行政职级管理,故从未进行过职称晋级和评定。

  卫生医药技术职称评定是医院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对医务人员技术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继续教育情况的客观反映,也是评估一个医疗单位总体技术力量和科研技术能力的客观指标。全国各省市强制戒毒所,尤其是安康医院都已相继实行了医务人员技术职称制,使戒毒医疗业务的管理步入了正规化和制度化。从医疗管理的角度看,不解决医药人员技术职称问题将带来一系列的弊病:一是不能通过职业医师技术职务的评审,影响各医务人员合法行医的资格;二是直接影响了戒毒医疗业务的管理,因为无技术等级的划分就没有了技术业务上下级间管理的权利,无法开展业务指导、临床教学等工作;三是影响了戒毒所等级评定,无法达到全国强制戒毒所等级评定对医务人员应按相应技术职务配编的具体要求;四是没有争取科研立项的资格,因为只有副高职以上技术职务的人员才能担任科研立项的负责人,而不能争取到科研项目将直接阻碍戒毒临床和药物科研的发展;五是可能直接影响到医疗诉讼或其它医疗行政纠纷的解决,因为没有技术职务的人员所做出的医疗结论、检测报告等都不可能被承认,因其可信度较低,没有权威性,从而失去了司法效力,不可能作为证据使用。“昆明戒毒模式”更加注重药物脱瘾、心理治疗和劳动康复全过程。治疗医疗化是戒毒所五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医疗护理、药物研发在整个戒毒工作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规范医疗管理势在必行,而职称问题是医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解决好这一问题有利于医院化管理的健全,对医药人员的技术管理实行等级制度,职责明确,不仅有利于指导和监督临床医疗,规范医疗业务管理,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还有利于申报临床与药物科研课题,提高医疗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这是现代戒毒医学的发展趋势。为此,建议按照有关医疗技术职称管理规定,解决昆明市强制戒毒所医药人员技术职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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