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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鸿志副主委代表民盟省委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发言:关于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建议
  • 发布时间:2009-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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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6日上午,在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廖鸿志副主委代表民盟省委作了《关于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建议》的大会发言。

关于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建议

     民盟云南省委 

    2007年,我国普通高校教育在校生达1738.8万人,研究生110.5万人,在校人数居世界第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我省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008年也超过16%,和全国一样,进入了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随着高等教育的较快发展及办学规模的迅速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已成为政府、社会、学校共同关注的问题。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解决不好,势必影响影响公众的教育需求及社会的安定团结。我省高职教育发展非常迅速,截至2007年底,我省高职高专院校数为全省高校总数的59%,毕业人数占32%,与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一样,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

     一、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5年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人数仅占普通高校的14%,到2007年,增到32%。截至2007年底统计,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人数2006年、2007年分别比上一年新增130%和43%,但协议就业率仅比上一年分别增长3.9%和4.2%;与普通高等院校协议就业率比较,2005年仅为普通高等院校的42%,2006年为52%, 2007年上升为66%。在高职毕业生人数连续大副增长的情况下,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基本稳定。由此反映出市场对高职院校毕业生的需求趋势和高职院校的就业质量稳步上升。尽管我省高职院校发展快,但就教育结构而言,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仍显单薄,规模偏小。我省属经济欠发达地区,城乡差异大、山区分布广、产业结构不合理;社会急需技能型人才但高职人才培养能力有限等矛盾因此,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矛盾因此,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社会需求量大,不存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但目前值得关注的是大学生“就业难”、用人单位招人难与“技工荒”并存,反映了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与用人单位在数量、质量上存在结构性矛盾。因此,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结构与产业结构是否协调,是影响高职毕业生就业及社会稳定的关键因素。

1. 学科专业结构性短缺与结构性过剩并存

     高职院校学科专业结构性短缺与结构性过剩、学生“就业难”与用人单位“招人难”并存的问题仍然存在。其原因是:(1)高职院校专业设置有较高的趋同性;对需求量大的、技术性强的工科专业,因经费投入较大难以开设,2007年,这些专业毕业生协议就业率都在90%以上,超过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的协议就业率。而人文、管理、艺术类专业重复设置情况较为严重,有些专业毕业生率不到20%。(2)人才培养方与人才需求方缺乏较为有效的沟通渠道和机制,更缺少全省性的人才需求趋势分析与预测,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政府指导上的?空白”。(3)面向农业、艰苦行业等一线工作的专业,因政策及待遇等原因导致招生困难。

2. 培养学生就业之“基”的技能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存在较大困难

    职场上高职院校毕业生的技能是其顺利就业的重要条件,能力培养也是社会的期盼,但能力与高技能的形成,需要提供较充分的实践机会,仅靠学校难以完成,需要全社会的关注。但实践过程的主要载体——生产(企业)单位却因为担心影响正常生产、学生的安全、成本增加乃至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等问题,或因国家缺乏鼓励企业、行业与职业院校密切结合培养人才的有力举措及长效机制。因此,大多数企业主动接纳学生实习实训的积极性不高,企业或行业参与办学的长效机制难以形成。大多数学校又由于经费投入不足等原因,校内实习基地建设、校际间实习资源整合共享等保障体系的构建也比较困难,影响了学生能力、技能的培养。

3.毕业生就业的社会环境公平性不足,影响学生到基层和非公企业就业的积极性

    城乡之间、机关与基层之间、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垄断行业除外)之间存在较大差距。高校同类毕业生,学习期间的投入大体相同,但毕业后的工资、社会保障性收益与非社会保障性收益、发展机遇及后续的家庭成长性的支付等差异极大,无相对“公平”的回报。有的贫困生到基层就业,因待遇低,无还贷能力,宁愿“漂”在城市,碰撞工作机遇,而不愿到基层、农村工作。

    目前我省城市、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外资企业等吸纳能力趋于稳定或饱和,而中小企业或非公企业却因户籍政策限制、人事代理费用较高、就业成本增加、企业用工成本提高、劳动保障制度不健全、用工制度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影响到正在扩大就业容量的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的就业吸引力。

4. 毕业生就业缺乏协调统筹机制

    政府对条块分割的教育、人事、劳动三大人才(力)市场缺乏强有力的统筹、调控制度及措施,致使就业服务的公益性、示范性与市场性规则不明晰、不统一、不透明;就业市场缺失有效监管、就业“准入制”全面实施较难;因部门利益驱使,就业资源不能共享,缺乏一个集中的、具有权威性的供需信息平台,更没有公益性的社会就业网和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网;在运作中,有时出现无序竞争,进一步加剧了高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不公平性。

    政府虽然出台了许多到基层就业的鼓励性政策,但因地方财政困难,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引导高职院校毕业生去基层就业的工作乏力,面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就业政策不到位,支持自主创业和自主择业的政策保障不够完善,影响了政策实施的力度和可持续性

      二、政策与对策建议

1.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指导作用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对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的指导作用调整、充实高职院校的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强化社会的参与。学校的专业设置评议委员会要有企业、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和省内外资深专家参加,指导高职院校的学科专业建设;对长线专业、就业率低的专业经研究评审后提出调整,指导高职院校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对办学投入较大的硬技术类专业,应采取特殊政策,包括公共财政补贴和鼓励企业投入两个方面。

    由相关政府部门组织,定期发布全省的人才(力)资源年度供需分析报告及供需趋势报告,进而提出预警,填补学校在专业设置及调整等存在的市场需求 “信息指导”方面的空白,从“源头”上解决学科专业结构短缺与结构性过剩并存问题。

2.增加高职院校实践体系建设的经费投入和企业参与的政策扶持力度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规定或指导高职院校将学费的一定比例用于学生的实践环节,进一步改善高职院校教师队伍的结构;鼓励企业建立接纳高职院校学生的实习基地或对高职院校实习设施的投入;对接收学生顶岗实习或见习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或税收减免。

3.加快建立与完善高职院校毕业生公平就业环境和相关政策

    应尽快建立或进一步完善我省高职院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企业、基层、农村和自主创业等具有风险性的就业岗位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我省的大学生就业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制定按就业工作的总盘子投入或分项投入的财政投入机制或鼓励政策;将教育部制定的“教师特色岗位”、“三支一扶”、“进村进社区”等各项优惠政策、经费补贴、支持力度对各类毕业生相对“统一”或接近。

    应完善有利于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体系,增加投入,奖励、鼓励企业、集团采取订单培养模式;建立定向招生、免费培养的机制,鼓励高职院校毕业生到我省的基础产业、传统产业、需求较高的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山区工作,构建高职院校毕业生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就业的政策环境和奖励制度。

4. 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

    就业工作是关乎社会稳定的民生大问题,省委、省政府应进一步加强对就业工作的领导(1)统筹协调解决好教育、人事、劳动三大系统的就业工作,并为其建立相对透明、运作规范、公平有序的工作程序和规则,以维护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2)应重点解决好教育、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各自所属的人才(力)市场的就业信息资源的共享,提升网络联盟的机制和服务功能,着力加快建立公益性的、统一的社会就业网(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网)。

5. 当前应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对就业产生的影响,适时采取相应的对策

    目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逐步开始显现,尤其对房地产、冶金等出口加工行业的影响较大。我省相关部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对我省的实体经济带来的影响作出评估,继而对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的社会就业环境进行分析研究,对人才供需可能发生的变化或发展趋势作出相应的判断,适时提出相应对策,以指导高职院校进行专业设置的调整,促进社会的和谐。

(张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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