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宣传
- 发布时间:2008-08-27
- 字体:【大中小】
参会的领导和院长们,通过会前的认真思考,紧紧围绕如何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展开讨论,一致认为《实施意见》的出台,给民营医院的发展带来了春天,看到了希望,但在实施的过程中应制定更详细的可操作实施细则。参会人员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建议,如“要在常规医疗服务领域中,实现‘管办分开’,要实现‘小病进社区,大病进医院’的目标;”“要真正做到鼓励社会有资质的医疗卫生人才领办、创办医疗机构,思想要再解放一点,胆子要再大一点,步子要再快一点,放宽政策,解决‘瓶颈’问题,同等准入,更加优化投资环境,转变管医观念,重点支持有水平的大型综合性医疗机构,其次是大专科、小综合的中等综合医院,再次是专科特色医院。”对于建立公共财政激励办医机制、保护投资人的正当回报等问题也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如“在投资2000万以上的民营医院,按投资额给予奖励,市财政应安排专项经费,对民营医院成绩突出者给予奖励,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对民营医院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应给予补偿,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
针对现有民营医疗机构的情况,有的同志提出必须进行认真清理整顿,对一些不具备行医资格、缺乏基本医疗条件、严重违规违纪的小诊所应坚决取缔,把好准入关,依法加强民营医院职业监管,建立民营医院质量考评体系,指导民营医院办医方向,为民营医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对民营医院承担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的办理,医患关系,人才资源匮乏等问题也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认为,应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建民营医院行业协会;政府应该为民营医院搭建一个资源共享、人才培养、教学科研、信息交流的平台;医师、护士只有一个执业地点,阻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造成人才资源浪费;着力解决民营医院医生在同等条件下评定职称难的问题,民营医院专家在职称评定委员会中也应占有一席之地。
会上,民盟省委副主委毕励、市卫生局副局长解嘉鸿也作了讲话。
会后,民盟昆明市委将认真整理所提意见、建议并上报有关部门,为促进昆明市民营医院的发展献计出力。
( 付红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