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民盟云南省委
- 发布时间: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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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监督作为民主党派的一项基本职能,是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和优势。自2023年起,中共文山州委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探索发挥参政党推动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对重点河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的新途径,拓宽民主党派履职尽责、服务大局的有效渠道,委托民盟文山州委,负责具体实施文山盘龙河流域综合治理的专项民主监督工作。
“课题式”落实推动专项民主监督出实效。民盟文山州委将专项民主监督作为一项重点课题进行研究落实,形成了‘121+N’工作模式,即每年召开1次启动会、开展2次专题调研、提交1个工作专报,并反映N条社情民意。两年来,共召开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及调研座谈会2次,开展专题调研4次、随机调研7次,发放并收回问卷110余份,举办盘龙河综合治理普法宣讲3场,覆盖120余人次。上报工作专报3期,专项社情民意9期,其中1期专报及3期社情民意获州委主要领导批示,另有2期专报获州委相关领导认可。转化政协提案4件,其中盘龙河治理提案被列为2024年州委重点提案,并由中共文山州委领导亲自督办。
“四个坚持”锚定专项民主监督方向。开展民主监督工作以来,民盟文山州委在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全盟共同参与的基础上,突出“四个坚持”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坚持党的政治引领与理论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民主监督“协助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凝心聚力”的要求,发挥民盟优势,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坚持协商在前、监督在后,凝聚共识。民盟文山州委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和书面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行业部门、施工单位、周边群众意见,全面了解综合治理工作的政策规定、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和存在困难,通报民主监督的重点和方式,强调民主监督既是发现问题也是汇聚不同观点推动问题解决的途径;通过组织相关盟员及专家沿河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邀请州环境生态局协助开展水质取样检测、无人机巡视等,增强调研工作的实效性,携手探寻存在的问题;坚持“大方向”统筹、“小切口”入手。鉴于民盟州委在人力物力上的局限性,难以全面覆盖民主监督工作,分年度分段开展专项民主监督,2023年主要针对城区段开展监督,2024年以水质达标为重点对上游段开展监督,紧盯上游河道管治和农村“两污”治理两个切口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持监督与助推相结合。民盟中央主席丁仲礼说过:“民主监督不能是板着面孔冷冰冰地监督,而应该是满腔热忱地帮助他们。”民盟文山州委主动发挥助推作用,邀请专家在沿河乡镇村寨对群众开展生态环境政策、知识宣讲,提高群众生态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母亲河。
“围绕中心”发挥参政党作用。通过2年的民主监督工作开展,民盟文山州委认为,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稳步前行,成效初显,其经验启示是:州委的深切关怀与全力支持是第一要素。为期三年的盘龙河综合治理专项民主监督工作,中共文山州委印发文件予以支持,中共文山州委统战部全程给予相关帮助,州委主要领导多次对民主监督工作专报及相关社情民意信息进行批示,充分展现了中共文山州委对民主监督工作的关心和重视,这是中共文山州委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创造了良好政治环境的具体体现,也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鲜明特色和优势在文山的具体体现。监督有度是关键。我们切实摆正参政党的位置,明确民主监督方式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目的是推动盘龙河流域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实现州委、州政府盘龙河“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繁荣”的治理目标。监督之际,我们坚持献策不决策、尽力不越权、帮忙不添乱的原则,此乃民主监督工作成功的关键所在。“旁观者明”是优势。民主党派既不是各项工作的落实者,也不是项目实施的主管方,在民主监督工作中,更能听到真话与实话,能以更客观的角度来看问题、提建议。通过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换一个主体提建议,民主党派通过提供盘龙河流域综合治理的新思路,为领导决策注入新参考,并在中共文山州委重要工作落实中扮演“第三方”角色,彰显其独特工作优势。
在下步工作中,民盟文山州委将在以盘龙河下游为重点抓好2025年的民主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城区段治理情况的回头看工作,进一步总结开展盘龙河综合治理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的经验,补齐工作链条,规范完善民主监督工作程序,努力打造了民主监督工作“文山模式”,发挥民主党派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