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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民盟云南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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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盟云南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盟各州(市)委员会、省直各工委、机关各部(室):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中共二十大)于2022年10月16日胜利召开,按照民盟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统一部署,民盟云南省委决定在全省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中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系列教育活动。经民盟云南省第十五届委员会2022年11月6日第七次主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全文印发《民盟云南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附件:民盟云南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

为迅速在全省各级民盟组织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的热潮,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动“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政治交接主题教育第二阶段进一步走向深入,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引导全省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把思想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中共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矢志不渝跟党走、携手奋进新时代,为奋力谱写好中国梦的云南篇章而团结奋斗。

二、工作安排

(一)开展学习培训。

紧密结合主题教育,面向全体盟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的培训,组织广大盟员认真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各级民盟组织要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学习班等,集中一段时间对全省主委、副主委进行培训学习。在学习培训中,要运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向基层延伸。(牵头部门:组织部、办公室;责任部门:机关各部室;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二)开展专题学习。

1、开展以中共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教育。从现在起到今年底,政治交接主题教育重点转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全省各级民盟组织要以中共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发扬民盟优良传统,把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着力提升主题活动实效。(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级盟组织、机关各部室;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12月)

2、组织以中共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级民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中共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各级民盟组织领导班子要结合本职工作带头交流学习认识和体会,并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至少1篇。(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民盟省委会、各州市委员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12月)

3、开展以中共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机关干部学习。积极参加本地区统战大讲堂、政协同心大讲堂和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等平台组织的机关干部学习。结合“书香机关·共读经典 书香润盟”读书活动,坚持主副委带头、机关各部室负责人带头交流学习认识和体会,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与服务参政党履职结合起来,并体现到完成好今年工作任务和谋划未来五年工作规划和做好明年工作安排计划之中。(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部室、各州市委员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4、组织好以中共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党盟共同学习。结合“党盟共建 三学一做”主题学习实践活动,机关党支部采取“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机关盟支部采取组织生活会、主题活动等形式,组织好以中共二十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共同学习,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全覆盖。(牵头部门:机关党支部、机关盟支部;责任部门:民盟省委机关;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三)开展专题宣讲活动。

结合主委会、常委会等时机,各级民盟组织要集中组织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系列报告会,坚持领导带头宣讲,各级民盟组织主副委到基层开展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盟员的学习。民盟省委常委会将邀请中共云南省委宣讲团成员围绕学习领会中共二十大精神开展专题宣讲;同时,民盟省委也将组织盟内外专家学者到州市民盟组织开展专题宣讲,增进广大盟员对中共二十大精神的认知和认同。(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部室、各州市委员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四)大力加强宣传报道。

1、开设一系列专题专栏。统筹云南民盟“一刊一网一号一讯”和各州市民盟组织微信公众号矩阵等宣传平台,开辟“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专题专栏,进一步唱响民盟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学习良好氛围。(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部室、各州市委员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2、组织一批人物访谈文章。加强与省部级以上新闻媒体联动,推出主委和代表性人士书面访谈文章、就如何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谈体会、谈思路、谈建议,推出一批有分量的学习体会稿件,有效引导广大盟员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部室、各州市委员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12月)

3、刊发一批学习体会文章。及时转载民盟中央、云南发布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准确理解中共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思想观点的文章。集纳系列稿件,及时发现宣传典型人、典型事,总结推广一批各级民盟组织的学习体会文章,激发广大盟员干部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的精神,进一步鼓足干劲、奋勇前进。(牵头部门:宣传部;责任部门:各部室、各州市委员会;完成时限: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领导,成立民盟省委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二十大精神领导小组,主委任组长,专职副主委任副组长,各位兼职副主委和各部室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部,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州市民盟组织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具体指导,务求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强统筹、形成合力。按照本方案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中共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做深做实,引导广大盟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二十大精神上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深入每一个民盟基层组织之中、走进每一名盟员心里。

(三)总结成果、及时上报。各州市民盟组织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凝心聚力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并认真做好学习宣传贯彻总结工作,及时向民盟省委宣传部报送学习宣传贯彻活动情况、工作成效和有效经验等,民盟省委将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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