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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大理州委“黄丝带”帮教送法进监狱
  • 发布时间:202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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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使服刑罪犯增强法治观念,知法守法,提高改造质量,根据民盟大理州委与大理监狱签订的“黄丝带”帮教协议,依托民盟在法律方面的人才优势,8月20日上午,在大理监狱的邀请下,民盟大理州委委派云南聚朋律师事务所吴敬贤律师为罪犯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吴敬贤律师在讲座中讲到,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吴律师重点从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六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还讲解了该法中应重点关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国家依法对协助、配合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护;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应当督促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公安机关核查有组织犯罪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查询嫌疑人员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信息等内容的相关条款。

讲座中,吴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时,还结合其自身参与辩护有组织犯罪案件的体验,劝告服刑罪犯:作为生活在中国的公民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同时也有义务向国家提供有组织犯罪的相关线索,参与过有组织犯罪的罪犯有义务向国家报告个人财产状况;回归社会后应当遵纪守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作者:大理监狱  赵泽慧

编辑审核:陈晓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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