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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庆荣获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 发布时间:2021-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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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0日,为表彰在脱贫攻坚历史进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在全社会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云南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葛文中等1495名同志“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五华区农业农村局等794个集体“云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民盟昭通市委副主委、永善县政府副县长王昌庆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王昌庆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一心为民、奋发有为的使命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勉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用心用情用力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获此殊荣是省委、省政府对王昌庆在脱贫攻坚努力工作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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