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0-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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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民盟保山市委会坚持履职尽责、突出重点、创新思路、细化举措的原则,围绕着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制度保障、职能职责划分和严格纪律要求四个方面, 制定和完善多项制度,建立健全以制度约束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工作理念,促进盟市委和市委机关各项工作朝着程序化、制度化、科学化迈进。
——把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作为制度建设的重要前提。盟市委三届委员会成立后立即着手在原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根据章程,参照盟省委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和制定了涉及13项内容的市委工作规则和机关工作规则,在“市委工作规则”中明确了职责分工、召开民主生活会等相关事宜,明确了会议制度、组织活动制度、组织发展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等;在“机关工作规则”中明确了干部守则、机关职能,日常管理制度、公文处理和接待制度等,为组织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盟市委三届四次市委委员(扩大)会议召开,盟市委率先成立了保山市首个民主党派监督委员会,在监督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创新性地提出盟市委监委会要对盟费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得到了盟省委的充分肯定。2020年,形成了《民盟保山市委关怀慰问制度》,让关心、关爱盟员成为一种制度,为盟员送去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支持他们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双岗建功。认真对标对表“四新”、“三好”要求,完善和制定好《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学习制度》。
——把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作为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一是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盟员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盟员的政治素质,进一步增强盟员的责任意识,崇尚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二是领导班子带头执行。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坚持以身作则,把带头执行和维护制度视为自己的基本职责,做模范执行制度的典范。三是实现工作与制度双落实。充分考虑盟市委工作的特殊性,明确职责、细化分工、循序渐进,将工作计划的落实与制度的落实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并及时了解、分析和解决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落实制度的到位程度与各种评先、评优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制度的落实。四是不断探索支持监委会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的方式方法,把落实监委会工作与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将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