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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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民盟云南省委机关是民盟云南省委的工作机构。按照省编委、省委统战部合发云编[1996]39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共云南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民盟中央、民盟省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工作计划,承担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全省各级盟组织的组织建设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全省各级盟组织的思想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民盟省委有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工作;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并提出建议。
5、负责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我省的工农业、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各自所在单位的建设和发展献计出力,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工作。
6、负责做好与盟员有联系的“三胞”及海外亲友的联谊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以来,民盟云南省委在民盟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以深入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教育活动为主题,弘扬民盟优良传统,深化政治交接,全面推进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班子建设全面加强、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各级盟组织更具活力,机关枢纽作用更加突出。
一、思想宣传工作
(一)坚持政治方向,增强思想“定力”
把“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学习教育活动作为思想宣传的主线,把学习中共十九大、民盟十二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精神作为活动主要内容,通过举办报告会、培训会,召开座谈会、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推进各级盟组织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巩固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二)加强基地建设,丰富宣传教育内涵
按照“以点串成线,将线形成面”的方式构建并挂牌4个民盟中央和云南省的传统教育基地。目前,全省共挂牌民盟传统教育基地16处。以闻一多、朱自清旧居为核心的“闻一多公园”主体项目建设已完工,闻一多纪念馆及云南民盟历史陈列馆的建设、布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围绕“统筹建用并举,讲好民盟故事”这一主题,全省各级盟组织纷纷到基地开展“寻访民盟前辈足迹”等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创建“盟员之家”,焕发组织活力
先后制定《云南民盟创建“盟员之家”实施意见》和《民盟云南省委“盟员之家”创建工作管理办法》,采取“党盟共建、盟企合作”等多种形式,坚持“一家一品”“各有特色”,使“盟员之家”真正成为温馨之家、成长之家、榜样之家。
合新兴媒体,增强宣传“功力”
以“互联网思维”积极稳妥推动微信、网站等新媒体在思想宣传工作中的运用。坚持每周三期,每期三则推送微信,关注数达1600余人,在《团结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比中,始终保持较好水平。
积极协调主流媒体围绕民盟省委的重点工作、重要活动等进行重点宣传报道,开展了省“两会”盟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专题履职报道、对口迪庆州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脱贫攻坚会泽同心工程”等重大活动的专题宣传。
2018年,云南统一战线网及微信平台采用民盟省委稿件为八个民主党派的第一位,在《云南政协报》上发表文章数量一直名列我省八个民主党派前列。
(五)弘扬榜样力量,发挥思想“推力”
与民盟中央共同在昭通、丽江举办“身边的榜样——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暨改革开放40周年盟员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举办民盟省委纪念中共中央发布“五一口号”70周年和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邀请丁莲、柳清菊、李乡旺等先进典型在全省各地举行多场“不忘合作初心 继续携手前进”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
二、参政议政工作
(一)积极参与政治协商
2018年,民盟省委在省政协第十二届一次会议上,共组织提交大会发言材料1篇,会议交流材料16份,集体提案24件。多件提案入选省政协重点提案、重要提案。
积极参与省政协组织的各类专题协商。与云南省政协联合举办“依法推进‘控辍保学’”专题协商会。
(二)扎实推进课题调研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创新课题管理办法,制定了《民盟云南省委领导班子成员参政议政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建立了领导班子成员领衔负责课题机制。全年共立项课题33个,其中3个专项民主监督调研课题,13个重点调研课题,6个合作调研课题,11个提案调研课题。包含《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生态补偿机制》《在文化交融中促进民族融合的建议》和《完善异地扶贫搬迁后续政策的建议》4项民盟中央课题,先后与福建、河南、四川等兄弟省盟组织共同成立调研组开展了实地调研。
(三)积极建言献策
2018年,民盟省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扣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共整理上报“迪庆州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调研报告”等8份政策建议信,全部得到省领导批示。
进一步加强社情民意工作。全年共收集整理上报社情民意信息300多篇,其中2篇信息得到省委书记批示。
(四)积极参与各类论坛研讨
积极组织盟员参与各类论坛,成果丰硕。其中,盟中央经济论坛投稿13篇,教育论坛投稿16篇,科技论坛投稿4篇,法治论坛投稿4篇,民生论坛投稿8篇,北方生态论坛投稿8篇。
三、认真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认真履行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职能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的统一部署,民盟云南省委对口联系迪庆州的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成立相关工作机构,出台民主监督实施意见。民盟省委领导多次带队,组织盟内外专家,深入迪庆州开展实地调研,形成了《迪庆州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调研报告》,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
(二)坚持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有机结合
整合盟内外资源,促成签署了《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帮扶框架协议》。组织盟内外专家赴迪庆州,就“迪庆州易地扶贫搬迁”“迪庆州贫困农户脱贫与致富协调推进”“藏区干热河谷地区特色农产品发展及其产业规划”等课题进行深入调研,积极为迪庆州脱贫攻坚工作建言献策。积极将社会服务融入民主监督,争取民盟中央和民盟省委共同出资40万元在虎跳峡镇援建“安全饮水工程”。
(三)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会泽同心工程”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的统一安排,2017年底正式启动了“脱贫攻坚会泽同心工程”。民盟省委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帮扶点开展调研,明确了“坚持问题为导向,关注公共设施建设和民生改善,在积极开展‘智力帮扶’的同时致力于‘造血式’扶贫,通过引导发展产业使贫困地区整体脱贫,遵循干净、美丽、富裕、文明的发展思路,力所能及地帮扶建设美丽宜居新乡村”的工作思路,结合“毕节好经验、华宁好做法”,大力实施精准帮扶。
积极创新产业脱贫帮扶模式,协调省科技厅“科技列车云南行”活动科技服务小分队到帮扶点开展林下经济及种养殖技术指导。援建引水灌溉工程,提供产业规划、农科技术培训等智力帮扶。充分发挥基层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资源优势,向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发出倡议,积极参与“脱贫攻坚会泽同心工程”的帮扶工作。
四、社会服务工作
(一)扎实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
实施“烛光帮扶学校”建设计划,并积极协调资金帮助改善教学设施和生活条件。目前全省共挂牌帮扶学校19所。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教下乡”活动,通过示范课、讲座及教研等活动,提升基层教师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以盟员律师支部为依托开展“烛光·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稳步推进“黄丝带帮教”工作
在全省共建立监狱“黄丝带”帮教基地15个,“两类”人员帮教示范基地4个。以“黄丝带”帮教基地为工作平台,开展针对性强的教育帮扶活动,为服刑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心理疏导、女性健康知识等讲座、培训,并结合“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等开展专题讲座。
(三)发挥盟员优势,社会服务向基层拓展
联合民盟中央、有关省市盟组织和单位等开展“明眸工程”“增爱义诊行”“微天使工程”“超天使工程”“名医大讲坛”“健康呼吸万里行”“健康心动云南行”等活动。
连续四年开展“关爱养路工·情洒送健康”“关爱环卫工•医疗送健康”等系列大型公益活动,持续关注帮扶养路工、环卫工等社会弱势群众。联合有关单位开展“9·20全国爱牙日”大型公益活动。
五、组织建设
(一)制定规划,统筹部署未来五年自身建设工作
盟省委新一届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自身建设工作。制定出台《民盟云南省委五年工作规划(2018—2022年)》《民盟云南省委2018-2022年组织建设工作五年规划》《民盟云南省委2018-2022年组织发展规划》。
(二)深入调研,夯实组织基础
针对高等院校组织发展呈逐年下滑趋势的问题,由民盟省委领导牵头组成10个调研组对云南高校的民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了大范围调研,推动和促进高校组织发展工作。完成了民盟云南省委监督委员会、6个专门委员会、8个工作委员会换届;完成民盟昆明市委届中调整;完成12个省直基层组织换届;新成立省直属海创支部。
(三)多措并举,加大干部培养力度
先后推荐安排68位盟员干部及省委机关干部参加了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省委统战部等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举办民盟云南省委2018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推荐安排1名干部到威信县挂职任副县长,1名干部到民盟省委同心工程点会泽县新街乡挂职任副乡长,1名干部到省委统战部顶岗锻炼。
六、机关建设
努力建设“和谐、有为、民主、务实”机关,机关各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组织机关干部参与第十二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积极参加机关所在街道、社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开展春节慰问社区困难群众、学雷锋交通、环境治理、无偿献血等志愿者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增强了机关干部的归属感。
民盟省委机关2016再次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单位”,在2016、2017年度全省综合考核评价中连续两年获优秀等次。申报创建“云南省第十五届省级文明单位”,已被昆明市文明委作为新创“云南省文明单位”推荐上报省文明委,现已在云南文明网公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8年末人员编制4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8年度收入合计1372.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7.54万元,占总收入的98.19%;其他收入24.83万元,占总收入的1.81%。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227.37万元,同比增加19.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年底增加闻一多雕像设计、创作、安装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资金180.00万元,其他收入是盟中央拨入课题费和扶贫经费24.8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8年度支出合计1199.2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1.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46万元,占总支出的76.34%;项目支出283.74万元,占总支出的23.66%;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了7.59万元,增加比例为0.6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项目资金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5.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02.4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培训费及差旅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机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 90万元,主要是2018年较2017年减少了换届工作专项经费76.00万元以及2016年结转民盟中央课题经费、专项经费及环科院项目经费37.16万元。2018年具体项目支出情况为:
1、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专项补助经费28.00万元。
2、社会服务工作经费80.00万元。
3、工作经费30.00万元。
4、扶贫工作经费5.00万元。
5、外联宣传费22.00万元。
6、党务活动费45.44万元。
7、民主党派调研考察经费50.00万元。
8、2018年收到民盟中央扶贫工作经费20.00万元。
9、2016年结转民盟中央课题经费、专项经费及环科院项目经费3.3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4.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12%。与上年对比,增加16.22万元,增幅1.4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以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0.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8(款)-01(项)”支出780.14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的支出;列“201(类)-28(款)-99(项)”支出260.44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1.08万元,主要反映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71.47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51.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21(类)-02(款)-01(项)”支出51.53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20万元,支出决算为8.61万元,完成预算的37.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3万元,完成预算的34.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2.4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9.44万元下降52.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5.00万元,下降5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7万元,下降26.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67万元,下降71.12%。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0万元,占58.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24.62%;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占17.3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共5人,其中我单位1人(徐宁:巡视员)。开展内容包括:赴丹麦、冰岛、挪威(国家,地区)执行文化教育交流任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1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其他省、区市民盟组织人员及州、市民盟组织人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56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7.3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差旅费和支持创文力度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资产总额391.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7.95万元,固定资产163.89万元,无形资产0.13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9.24万元(2018年年末财政应返还额度180.00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61万元(2018年新购入固定资产2.61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5万元。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1万元,2018年采购的是机关办公使用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等办公设备;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www.ynmm.gov.cn/UpLoadFiles/File/2019-08-19/U4CJ1VSPIV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