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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大理州委办公室被评为大理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
  • 发布时间:201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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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州委、州政府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全州持续呈现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大理白族自治州首个民族团结进步日大会上,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授予50个集体“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民盟大理州委办公室名列其中。

多年来,民盟大理州委办公室认真学习中共十八大、十九大会议精神,用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干部职工和广大盟员的同时,也把学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和加强民族团结政治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渗透到各项工作中去,积极推进民族团结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并作为检验和考核工作业绩的一个重要内容,不断教育干部职工和广大盟员贯彻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以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实践告诉我们,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我州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的重要保证。今后民盟大理州委办公室将继续按州委、州政府要求认真贯彻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扎实工作,常抓不懈,不断把民族团结工作引向深入,为实现全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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