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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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民盟云南省委机关是民盟云南省委的工作机构。按照省编委、省委统战部合发云编[1996]39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共云南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民盟中央、民盟省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工作计划,承担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全省各级盟组织的组织建设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全省各级盟组织的思想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民盟省委有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工作;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并提出建议。
5、负责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我省的工农业、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各自所在单位的建设和发展献计出力,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工作。
6、负责做好与盟员有联系的“三胞”及海外亲友的联谊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民盟云南省委在民盟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在中共云南省委统战部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云南考察时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及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民盟中央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围绕中共云南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不断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思想建设是关乎民盟事业发展、决定政治方向的根本问题,是自身建设的核心。民盟云南省第十四届委员会履职以来,切实带领全省各级盟组织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加强思想引导,教育引导广大盟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思想建设稳步推进。
1、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等重要会议精神
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和民盟十二大精神,是新一届民盟省委履职后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盟省委始终把理论学习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中共十九大召开前,通过报告会、学习会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云南省第十次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多党合作的理论政策,进一步提高广大盟员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中共十九大召开后,民盟省委制定了学习贯彻宣传工作方案,及时向各级盟组织下发学习通知和实施意见,就全省盟的学习作出部署。全省各级盟组织组织广大盟员集中收听收看了中共十九大开幕会盛况,并以常委(扩大)会、主委会,以及座谈会、学习会、交流会、专题报告会、书画展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联合民盟昆明市委在昆明举办“学习贯彻中共十九大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引起盟员强烈反响;民盟文山州委深入扶贫点宣讲中共十九大精神,民盟大理州委举办“喜庆十九大 翰墨石画情”天然大理石画、书法作品展等,进一步引导广大盟员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召开的重大意义和十九大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文化认同和情感认同。
2、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为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持续开展,把“不忘合作初心 继续携手前进”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并与思想理论教育、民盟优良传统教育和履职实践有机结合起来,以活动为载体,以工作为纽带,以细雨润物的方式着力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拓宽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组织了“中共十九大精神宣讲暨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宣讲团,到西双版纳等州(市)开展宣讲活动;联合民盟昆明市委参加民盟中央在上海举办的“重走同心路 共叙肝胆情”系列活动,荣获“不忘合作初心 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演讲比赛二等奖及“发现民盟 寻根上海”2017民盟教育基地城市定向赛二等奖;积极组织盟员参加中共十九大精神网络在线学习和“云南统一战线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多次到闻一多公园等民盟传统教育基地调研,协调解决基地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民盟湖南省委常委培训班、民盟河北省委调研组到云南民盟传统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有关的工作等。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展示了民盟的风采,发挥了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创新了盟员思想教育的途径、渠道,搭建了新的思想教育平台,树立了民盟的良好形象。
“盟员之家”建设,是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9月,根据工作要求和部署,组成“盟员之家”建设课题调研组,组织有关州(市)盟组织的主委或副主委,秘书长及机关有关同志赴民盟浙江省委学习调研。调研组围绕云南民盟当前“盟员之家”建设的现状、效果、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借他山之石,为推进我省“盟员之家”建设提供有益参考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年来,“盟员之家”以“家”的氛围,将盟史、盟务、履职成果、核心价值观等潜移默化到基层组织生活,提升了盟员的归属感和基层的凝聚力,增强了学习实践活动的生命力和吸引力。
3、构建“大宣传”格局,不断提高宣传工作实效
盟省委始终把思想宣传工作寓于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和自身建设的丰富实践中,积极构建大宣传格局。充分利用《云南民盟》杂志、网站、微信平台,以及《工作简讯》、短信平台等宣传载体,对全省各级盟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盟务工作进行系列报道和深入宣传。加强与省内外主流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良好合作关系,邀请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对盟省委参加省“两会”、对口迪庆州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暨民盟“烛光行动”、“脱贫攻坚会泽同心工程”、云南民盟第四届教育研讨会等重大活动都进行专题报道。加强对先进典型和基层盟务工作的宣传力度,对重点专题进行重点策划、重点宣传、系列报道,既突出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又顾及了面的宣传,增强了工作实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4、加大对内对外宣传
连续六年与《云南政协报》合作开辟“民盟之窗”专栏,持续对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等进行专版、专题宣传报道,扩大了民盟社会影响。云南日报、云报客户端、云南统一战线网及微信平台、民族时报等也对民盟工作进行了及时和全面的报道,其中云南统一战线网及微信平台采用民盟稿件在八个民主党派省委前列,在盟中央网站的投稿量和采用率连续七年在全国省级组织中保持前列,在《云南政协报》上发表文章数量连续十年居我省八个民主党派前列。民盟省委手机短信平台覆盖全省各级盟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等300余人,做到手机短信群发实时推送。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平台”的盟员和社会公众关注数达1500余人,在《团结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全国民主党派各级组织微信公众号的评比中保持较好水平。昆明、西双版纳、玉溪、丽江等地都已开通了微信公众号,更好地发挥了新媒体的群体效应和作用,使盟的宣传途径、方法和手段不断创新,进一步扩大和深化了云南民盟的社会影响。
换届以来,团结盟内美术人才,组织美术交流和学习,促进民盟的思想文化建设。选送盟员作品参加由民盟中央美术院和民盟江苏省委主办的“梦想与激情”全国美术作品展,云南民盟美术院选送的4幅作品全部入选。切实做好参政党理论研究工作,民盟云南省委课题组《寸树声小传》获2016年民盟中央理论研究课题一等奖。
二、深入调研、积极建言,参政议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7年以来,民盟省委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云南“两会”精神和民盟中央参政议政会议精神,围绕“四个全面建设”,紧扣云南三大目标任务,重点关注我省沿边开放、生态建设、社会工作、民生、教育等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论坛研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圆满完成了参政议政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1、积极参与政治协商,提高参政议政精准性
2017年,民盟省委在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上,共组织提交大会发言材料2篇,会议交流材料15份,集体提案24件,牵头联名提案1件。这些提案就推进我省边境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础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统筹推进我省沿边开发开放园区建设、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加快实现云南旅游转型升级、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挥作用等热点难点问题,积极议政建言,献计献策,其中集体提案《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加快实现云南旅游转型升级的提案》入选省政协重点提案。《“十三五”期间推进“多规合一”,构建空间规划体系的提案》获优秀提案。全部提案在当年都已获得相关承办单位答复,得到了承办单位较高评价,其中《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加快实现云南旅游转型升级的提案》得到主办单位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高度重视,组织民盟省委、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议案处、等单位专家赴弥勒进行现场实地调研。
各州市盟组织尽职履责,在政治协商方面取得良好成绩。民盟昆明市委、民盟大理州委、民盟保山市委、民盟文山州委、民盟昭通市委、民盟玉溪市委等地方盟组织都有提案入选当地政协重点提案。
2、扎实推进课题调研,提高参政议政实效性
2017年,民盟省委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创新机制,加强服务,共完成调研课题20个,其中省委统战部委托课题3个,民盟中央合作课题2个,与州市盟组织合作调研课题2个,自立重点课题1个,提案课题11个。
这些课题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经过各课题组认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讨,形成了一批对省委政府有参考价值的咨询建议,为盟省委在2018年省政协全会上履职打下良好的参政议政基础。
3、着力加强专题协商,提高参政议政针对性
完成2017年党派省委省工商联调研协商重点课题《发挥社会工作机构作用,助力社区治理及基层公共服务》,成果转化后,重点课题协商会上获得好评。
民盟省委与省政协社法委、农工云南省委和致公党云南省委联合开展《我省旅游市场规范与监管》专题协商,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旅游市场规范和和监管出谋划策。此外,为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组织专家咨询,整理专家意见建议,为盟省委参与协商做好基础服务工作。
4、全面提高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能力和水平
2017年,民盟省委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强协调,继续以专委会、信息骨干、政协委员等为支撑,信息工作取得良好成绩。民盟省委共收集整理社情民意信息255篇,分别报送省政协、省委统战部和民盟中央参政议政部。云南省政协信息到目前共采用盟省委上报信息19篇,占省政协刊载信息78期总数的24.4%。民盟中央前三季度共采用盟省委上报信息11篇。
5、举办教育研讨会,积极参与各种论坛
民盟省委举办了云南民盟第四届教育研讨会,以“大力发展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为主题,为推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基础教育问题建言献策。同时,民盟省委积极参与各类论坛,成果丰硕。积极组织盟员参加了盟中央的经济论坛、教育论坛、民生论坛、法治论坛征文。共征集稿件50余篇参与论坛,多篇论文入选优秀论文。
6、履职专项民主监督,服务我省扶贫攻坚工作
民盟云南省委高度重视迪庆藏区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工作,形成了社情民意信息和《关于补齐短板,全面打赢迪庆藏区脱贫攻坚战的提案》,分别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医疗队伍建设、提升教育水平等方面提出建议。
2017年8月及11月,由主委带队的盟员专家调研组,深入到香格里拉市多地进行实地调研,认真履行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职责。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就贫困县国家异地搬迁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因病致贫返贫及帮扶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并形成《迪庆州脱贫攻坚专项民主监督调研报告》报统战部。11月,经多次协商,《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云南省科学技术厅、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帮扶框架协议》正式签署。针对迪庆州贫困县摘帽和脱贫任务,民盟云南省委对口迪庆州脱贫攻坚开展专项民主监督工作,结合云南省科技厅支持迪庆州实施《农业科技进藏区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经三方协商,决定在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科普、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合作,协议进一步丰富了民盟云南省委对口迪庆州开展帮扶工作的形式和内容。
各州市盟组织积极参与专项民主监督工作,民盟昆明市委制定《民盟昆明市委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民盟代表委员和参政议政骨干到寻甸县乐朗村开展调研和监督,结合民盟优势开展帮扶和指导,以实际行动助力寻甸县脱贫摘帽。民盟保山市委积极支持盟员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在民主协商、依法行政、司法公正中发挥好监督作用,盟员中共产生了6名市级人民陪审员和1名市级人民监督员。民盟玉溪市委对口红塔区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及早制定报送《对口红塔区扶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方案》,组织调查监督工作组开展走访、调查监督工作。
民盟省委获得“民盟中央2016年度民盟参政议政工作先进单位奖”和“2016年度民盟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单位三等奖”。
三、凝心聚力,扎实推进社会服务工作
民盟云南省委围绕脱贫攻坚这一全局性工作中心、服务省委、省政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大局,遵循“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原则,将好事做实、实事办好,社会服务工作得到扎实推进。
1、“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持续关注农村教育均衡发展
一年来民盟云南省委积极整合资源,促进云南省农村教育均衡发展。“民盟烛光·帮扶学校”工作持续开展。将迪庆州纳赤塘小学、尼史小学、藏文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华宁县咱乐小学列入“民盟烛光·帮扶学校”。至此,全省挂牌“民盟烛光·帮扶学校”达19家(民盟云南省委挂牌10家,州市盟组织挂牌9家)。开展“烛光·送教下乡”活动。邀请名师团队在华宁县宁州中心校、迪庆州香格里拉市红旗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等地开展送教下乡,共培训教师1350人次、学生270人次参与示范授课。开展“烛光·温暖工程”。向迪庆州4所“民盟烛光·帮扶学校”522名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捐赠价值60万元的冬衣、冬鞋等物资,助他们温暖过冬。同时盟省委也积极协调资源,出资9万元为咱乐小学修建篮球场一块、捐赠篮球架一副及学生宿舍用品摆放架13套。同时,指导支持州市及基层组织开展。民盟文山州委拓展送教内容,将目光定于彝族传统文化传承教学中。民盟昆明市委联合新东方33名教师志愿者与寻甸3800余名基层教师共享优质的教育资源与先进的教学理念。推动丽江市委与北京四中网校合作开展“远程教育烛光行动”,在丽江市5所学校捐赠价值42万元的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总计210万元。民盟云南省直属律师一支部持续在瑞丽、保山等地开展“民盟烛光行动--法制教育进校园”专题讲座,取得了良好效果。
2、突出特色,精准助力“同心工程”帮扶点更好发展
盟省委领导高度重视“同心示范点建设”工作,三次前往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开展调研,了解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教学情况及困难。走访慰问挂钩帮扶的特困户,帮助其谋划脱贫路子、解决生活困难。扶贫先扶智。邀请昆明市武成小学优秀骨干教师团队前往帮扶点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开展“送教下乡”和选送农村优秀教师到“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教师培训基地”跟班学习的方式培训当地农村教师,通过示范课、讲座等灵活丰富的形式有效提升帮扶点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水平。
3、多方合力,“黄丝带帮教”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民盟云南省委以“黄丝带帮教”基地为工作平台,深化帮教内容,提升帮教质量,着力开展针对性强的教育帮扶活动,有力带动了全省各级盟组织开展好帮教工作,共同推动云南民盟“黄丝带”帮教工作纵深发展,体现了社会帮教在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全省各级盟组织加强与监狱沟通联系,积极满足监狱需求,开展各类帮教活动38场,为服刑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心理疏导、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开展书画、声乐、传统文化、形体礼仪等培训,丰富服刑人员的监区文化生活,并结合“6·26”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宣传日等开展专题讲座。捐赠爱心帮扶金、传统民乐器、图书等各类物资10万余元。共有32225名服刑人员接受帮教。
4、整合资源,助力云南省脱贫攻坚工作
云南民盟社会服务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立足界别特色,整合各方资源,秉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指导思想,在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等方面积极探索与脱贫攻坚工作的有机结合。盟省委主要领导两次带队,实地调研迪庆州教育、医疗发展现状及困境,在此基础上,联合云南省科技厅、迪庆州人民政府签订三方帮扶协议,在农业、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等领域开展合作,积极助力迪庆州决胜脱贫攻坚。同时聚焦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发挥民盟智力资源优势,及时开展教育帮扶,将迪庆州4所学校纳入“民盟烛光·帮扶学校”,组织骨干教师对其开展专科培训并对少数民族贫困学生捐赠过冬物资。
积极整合盟内外优质医疗资源开展医疗帮扶活动。主办开展了“关爱环卫工·医疗送健康”、“民盟健康心动云南行”医疗帮扶活动,各州市基层组织也积极整合资源,联合爱心企业、单位开展医疗帮扶活动,全省基层盟组织共开展了4场义诊,为3150名群众提供咨询,并捐赠免费药品价值34万元。捐赠保温提桶5000个(价值30万余元),捐赠心脏起搏器30套,为基层医院捐赠远程随访设备10套,还将与“全国百县心律失常规范化治疗与新技术培训”项目联动,为广大心脏医师提供优质、专业、规范化的培训平台,以期提升云南省心脏疾病患者的筛查、诊疗工作,使得更多的患者获益。
民盟云南省委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在2017年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在全省脱贫攻坚工作中事迹突出的马荣惠同志“扶贫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民盟云南省委稳步推进脱贫工作的同时,指导全省各级盟组织聚力参与云南省的脱贫攻坚战。昆明、玉溪、文山州、丽江市、曲靖市等州市盟组织关注本地区脱贫“最后一公里”,通过引进扶贫项目、协调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捐赠生活用品等,为云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加强组织建设,为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人才保障
2017年是民盟省委换届年,民盟云南省委围绕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这条主线,全面贯彻民盟中央关于加强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和“人才兴盟、人才强盟”战略,在“强组织、扩覆盖、抓班子、强队伍、求实效、增活力”上下功夫,通过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稳步推进组织发展、强化后备干部队伍培养、全面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形成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民主、规范有力,组织发展健康有序,人才队伍储备充足,基层组织活力有效增强的局面,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省民盟各级组织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了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1、统筹推进,圆满完成民盟云南省委换届工作
换届工作,事关云南民盟长远大计。根据《中国民主同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民盟中央关于做好 2017年省级组织换届工作的意见》、《云南省各民主党派省委关于做好省级和州市级组织换届工作座谈会纪要》要求,在民盟中央和中共省委统战部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民盟云南省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协同推进。认真做好换届组织人事工作,加强调研,摸清盟员思想动态;加强统筹,做到人职合理配置;加强协作,确保换届工作有序开展。严格程序,保证换届的严肃性和选举的公正性;积极作为,主动争取中共各级党委及统战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严肃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2017年6月23日,民盟省委圆满完成换届,选举产生了由1名主委、8名副主委、28名常委、84名委员组成的民盟云南省第十四届委员会,为顺利实现政治交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进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履行参政党职能、发挥参政党作用,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2、攻坚克难,全力推动地方及省直属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围绕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主线,全力推动地方及省直属基层组织换届工作,先后完成民盟保山市委、文山州委、玉溪市委、丽江市委等四个州市级地方组织换届,产生领导更加有力、结构更加合理的新一届班子;西双版纳州委完成届中调整工作;民盟普洱市支部换届并升格为基层委员会;筹备成立民盟楚雄州委和德宏州支部的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全年18家省直属在昆基层组织完成换届工作。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力量,为各级盟组织更好地履行职能提供的坚强的组织保障。
3、勉力务进,不断加强组织发展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坚持突出界别特色,注重发展质量,发展了一批代表性人士和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人才,全年共发展盟员238人,年发展率2.68%。至2017年12月底,全省共有盟员9087人。盟员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结构更加合理,为全省各级组织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了人才支撑。
举办2017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来自民盟省级新任委员、州(市)级地方组织和省直属基层组织新任领导、后备干部及机关专职干部共80人参加了培训;推荐4名盟员参加“民盟双百人才工程”培训班;推荐安排19名干部参加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省政协和省委统战部组织的各类培训;累计推荐了39人次担任全国及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州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
4、敢于担当,牵头实施机关年度廉政建设考核及综合考评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建设,实现以评价促管理、以评价促进步、以评价促落实、以评价促发展的目的,根据中共省委机关考核文件要求,民盟省委及时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了考核实施方案。考核由组织部牵头,各部室为具体责任部门,认真梳理2016年工作情况,开展自检自查,做到台账完整、齐全,全面客观反映一年工作实绩。为顺利完成迎检工作,全体机关同志上下一心,众志成城,各部室紧密配合,相互协作,短时间内完成迎检的台账收集、整理、汇编工作。2016年度民盟省委机关综合考评为优秀等次。
5、深入分析,谋划布局组织建设五年规划
为切实落实“人才强盟”战略,达到集体领导规范有力、组织发展稳步增长、人才队伍储备充足、基层组织充满活力的目标,实现民盟事业薪火相传,开创全省民盟工作新局面。根据民盟中央组织建设工作相关要求,深入分析云南民盟组织建设现状,组织部制定了《民盟云南省委组织建设五年规划(2017-2022年)》(草案)。规划分为总体思路、存在问题、建设目标和主要举措,形成较为完备的工作方案。规划为今后五年云南民盟组织建设工作提供了思路、明确了目标、强调了重点、提出了要求。
6、以文化建设为引领,努力建设“和谐、有为、民主、务实、文明、廉洁”机关
民盟省委机关及全省各级盟组织机关以文化建设为引领,通过加强学习、健全制度、提升服务、丰富文化、廉洁自律,努力建设“和谐、有为、民主、务实、文明、廉洁”机关,提升机关干部综合素质,为各项盟务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2017年民盟省委机关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7年民盟省委编制数42人,在职人数38人 ,其中:财政全供养38人;本年增加2人,文号:云编办准【2016】1236号文。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决算总收入114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00万元,占总收入的99.8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00万元,占总收入的0.17%;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28.43万元,增幅为24.92%,主要原因为:由于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专项补助经费、党务活动经费、换届工作专项经费、外联宣传费增加,本年度增加2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人员工资增加,以及车改工作,2017年公务交通补贴为全年标准,较上年实际发放数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决算决算总支出1191.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2.97万元,占总支出的68.22%;项目支出378.64万元,占总支出的31.7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324.14万元,增幅为37.37%,主要原因为:由于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专项补助经费、党务活动经费、换届工作专项经费、外联宣传费增加,本年度增加2名工作人员以及全体人员工资增加,以及车改工作,2017年公务交通补贴为全年标准,较上年实际发放数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2.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59.19万元,增幅为24.35%。因增加2名编制人员,人员工资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24%;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6.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民盟机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64.95万元,增幅为77.19%,主要是2017年社会服务经费、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专项补助经费、党务活动经费、换届工作专项经费、外联宣传费增加,具体项目支出:
1、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专项补助经费28.00万元。
2、社会服务工作经费80.00万元。
3、工作经费30.00万元。
4、扶贫工作经费5.00万元。
5、外联宣传费22.00万元。
6、党务活动费44.47万元。
7、民主党派调研考察经费56.01万元。
8、云财行【2017】189号换届工作专项经费76.00万元。
9、2016年结转民盟中央课题经费、专项经费及环科院项目经费37.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8.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37%。与上年对比增加289.30万元,增幅33.67%。因增加2名编制人员,人员工资、会服务经费、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专项补助经费、党务活动经费、换届工作专项经费、外联宣传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6.6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8(款)-01(项)”支出695.12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的支出;列“201(类)-28(款)-02(项)”支出28.00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支出;列“201(类)-28(款)-99(项)”支出276.48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的支出;列“201(类)-99(款)-99(项)”支出37.00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8(类)-05(款)-01(项)”支出1.08万元,主要反应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支出62.76万元,主要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6(项)”支出1.48万元,主要反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46.53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21(类)-02(款)-01(项)”支出46.53万元,主要反映住房改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盟省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5万元,完成预算的64.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0万元,完成预算的46.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6万元,完成预算的42.9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7.62万元,增加7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18万元,下降5.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资金减少2.19万元,下降29.86%。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2016年没有出国经费发生,2017年发生出国经费10.00万元元(其中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结转5.00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民盟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00万元,占55.4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占16.07%,公务接待费支出5.16万元,占28.5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10.00万元。是1个团组其中我的单位2人的缅甸、柬埔寨经贸交流团和1个团组其中我的单位1人的波兰捷克文化教育交流团,机关厅级干部1名,处级2名。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9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9万元,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民盟省委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区市民盟组织人员及州、市民盟组织人员等产生的费用。2017年民盟省委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公务26批次272人。
国内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区市民盟组织人员及州、市民盟组织人员等产生的费用。2017年民盟省委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公务26批次272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民盟省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22万元,与2016年对比增加16.47万元,增加为14.48%,主要原因为2017年公务交通补贴较上年实际发放数有所增加;主要用于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民盟省委资产总额200.3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8.71万元,固定资产161.29万元,无形资产0.37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50.47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3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4项,账面原值6.23万元,2017年新购入固定资产6.62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25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民盟省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1万元,2017年采购的是机关办公使用的电脑、复印机等办公设备;政府购买服务2.5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
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 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www.ynmm.gov.cn/UpLoadFiles/File/2018-08-17/1JA0LJ4AB4附件2_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