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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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之邀,4月19日上午,民盟玉溪市委组织司法干部蔡家俊,律师杨海鑫、郭文俊,春和街道基层综治维稳干部肖思遥、邓文评等6名盟员,参加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玉溪监狱的庭审,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刑罚执行工作进行民主监督。
对于2018年二季度11名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黑社会性质组织“三类罪犯”减刑、假释案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按照相关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进行,一一庭审。先由刑罚执行机关玉溪监狱根据在监改造表现依法提出对罪犯减刑或假释建议书,服刑人员简述认罪伏法、悔罪改造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局检察机关当庭问询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服刑人员作陈述,再由合议庭合议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当场宣讲裁决,依法减刑9人(其中7人再次减刑),假释1人。民盟玉溪市委组织的盟员全程旁听参与,并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杜红英、玉溪监狱王副监狱长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们进行了沟通交流。
邀请民盟盟员参与旁听庭审,对减刑假释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感受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对服刑人员人权的尊重和保障,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民主党派成员对“三类罪犯”减刑、假释开展民主监督,既让宽严相济刑事法律政策得到公正、阳光执行,又使各方力量参与依法治市,更为盟员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法治课,以案教育警示,尊崇宪法、崇尚法治、敬畏法律,强化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精神,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合力建设法治玉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