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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盟员被聘任为特约检察员
  • 发布时间: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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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聘任特约检察员的相关规定,经民主推荐和考察,2017年11月15日,民盟玉溪市委委员、专职干部陈佳同其它民主党派6名成员一道,被聘任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特约检察员,检察长张德勋颁发了聘任书。

在聘期五年中,特约检察员将履行对检察业务工作中的专业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和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经业务部门提出申请并经检察长批准、参与有关案件的研究和讨论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参加相关检察座谈、调研、调查、巡察活动,参与有关案件公开审查,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等职责,这将有利于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和加强党外人士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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