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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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民盟省委确定的“领导班子建设年”,全省各级盟组织围绕领导班子建设这条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人才强盟”战略,继续在“强组织、扩覆盖、抓班子、强队伍、求实效、增活力”上下功夫,组织发展健康有序,基层组织活力增强,为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提供了人才支撑和组织保障。
——“领导班子建设年”全面开展。民盟省委把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与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参政议政能力相结合,成立了“领导班子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制定下发了活动方案。盟省委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带队调研全省各级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全省各级盟组织主委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职,以提升“五种能力”为目标,坚持以上带下,上率下行,统筹兼顾,综合施策,进一步增强了盟组织的凝聚力。
——组织发展稳中有进。全省各级盟组织高度重视组织发展工作,正确处理质量和数量的关系,立足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严格程序,坚持标准,拓宽发展领域,注重发展高素质、高层次盟员,有效调整了盟员队伍的知识、专业、年龄、层次等结构。2016年,全省发展盟员270人,年发展率3.09%。截至2017年3月底,全省盟员总数达8903人。
——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在民盟云南省十三届五次全会上,补选省委委员2名、常委1名,任命了民盟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秘书长。推荐20名盟员干部参加中央统战部、民盟中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统战部举办的党外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了民盟云南省委2016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来自全省各州市盟组织和省直各基层组织的新任负责人及后备干部88人参加了培训。积极向有关单位推荐盟员,一批盟员进入全省各地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至2016年12月底,全省盟员中共有1人担任省检察院副检察长;1人担任科技厅厅长;205人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61人在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担任副处以上实职,其中大专院校正副校(院)长2人;全国政协常委1人,省人大代表6人,省政协委员34人;州市人大代表24人,州市政协委员130人;县市区人大代表30人,县市区政协委员172人。
——换届工作有序推进。按照民盟中央关于做好2017年换届工作的部署,民盟省委成立了换届领导小组,制定了《民盟云南省委2017年换届实施方案》《民盟云南省第十四届委员会人选民主推荐方案》等文件,完成了民盟云南省第十四届领导班子推荐工作和民盟云南省十四届委员、十四大代表、民盟十二大代表推选工作。加强对州市盟组织和省直属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完成大理、红河、玉溪、保山、文山等5个州市级盟组织和楚雄市、云南农业大学等21家省直属基层组织换届或届中调整;有序推进曲靖、丽江等州市级盟组织的换届筹备工作,为民盟省委换届打牢组织基础。
——基层组织活力不断增强。认真贯彻《民盟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通过开展创建“盟员之家”活动,将学习盟史、盟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融入到基层组织生活中。全省各级盟组织开展了创建示范性支部等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提升了组织活动的生命力和吸引力,增强了盟员的归属感和基层的凝聚力。2016年,全省民盟共建“盟员之家”14个。
——盟内监督稳步推进。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健全盟内监督机制,民盟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对民盟云南省第十三届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了述职和民主评议。加强对州市盟组织换届纪律的监督,指导部分州市盟组织完成届中届末述职和民主评议工作,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氛围。昆明、红河、文山三个州市委员会建立了内部监督机制,开展内部监督工作。
——广大盟员双岗建功成绩斐然。2016年,广大盟员立足本职、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和盟务工作中建功立业。丁莲荣获“中国消除贫困奖感动奖”并被评为“云岭楷模”,李乡旺被评为“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梁兵被评为2016年全国先进工作者,黄遵锡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等,广大盟员以出色的工作业绩,为盟组织增光添彩。
——机关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打造学习型、绩效型、服务型、和谐型机关为目标,以提高执行力为着力点,积极营造务实高效、风清气正的机关文化。通过选派机关干部基层挂职、轮岗交流、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机关协调能力、服务水平和执行力,机关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机关的服务职能和枢纽作用进一步加强。2016年,盟省委机关再次被评为昆明市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