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7-02-12
- 字体:【大中小】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民盟省委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一致;2016年民盟省委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2017年计划参加一个相关部门组织的文化教育交流团组,去机关干部1名。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民盟省委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6.2万元,和2016年预算一致;主要用于保障民盟省委2017年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民盟省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万元,和2016年预算一致;主要用于民盟省委接待产生的费用。
附件:www.mmyn.yn.gov.cn/UpLoadFiles/File/2017-02-12/GOJMGJWDGU“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