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员李蓉梅、李律被聘任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
- 发布时间:2016-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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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工作管理办法》和《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普洱市人民检察院按照聘任特约检察员的有关程序,通过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并经检察院党组研究,民盟普洱市支部盟员李蓉梅、李律二位同志被聘任为普洱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届特约检察员,任期五年,即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