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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云南政协报》:李金良:持续多年呼吁职业教育发展
  • 发布时间:2016-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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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耳的短发,脸上总是带着暖暖的微笑,神采奕奕,看上去更像一名人民教师形象的省政协委员、丽江市教育局局长李金良,同时是民盟丽江市委主委,多年来一直关注云南职业教育发展。

在加快推进云南省职业教育发展这一问题上,李金良可谓是花费了很多心思,调研、视察,从群众中发现职业教育发展存在的最大问题,对问题进行分析,寻找解决办法。

在今年两会上,她依旧把关注此问题。“要加快推进云南职业教育发展,从根本上来说要制定出台《云南省职业教育促进条例》。”李金良今年更换了方向,认为应当通过立法的方式,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的发展。

尽管我省职业教育在十二五期间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日新月异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革,职业教育的发展仍然面临着社会发展过程中历史的、现实的和未来的“硬伤”,主要表现在两个“未达标”,两个“不到位”和两个“待提高”。

李金良跟随民盟云南省委的调研后指出,两个“未达标”是指:高职教育在校生规模和中职教育在校生规模未达标。2010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18.33万人,2014年19.78万人,5年间仅增加了1.45万人,比规划指标35万人还差15.22万人,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66.91万人,2014年只有58.91万人,比规划指标82万人还差23.09万人。两个“不到位”是指职业教育管理和职业教育投入经费“不到位”。两个“待提高”是指:发展职业教育理念和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待提高。

“这些问题要得到根本解决,使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需要从源头即立法上入手。”李金良通过多年调研后指出,1999年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极大的促进了我省职业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力的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特别是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产业的转型升级,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现行的《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已不能适应我省现阶段的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
为何要通过立法来推动?李金良打了个比喻,《义务教育法》出台以前,国家、省级层面对义务教育有相应的规定,但是各级政府部门落实的情况各异,《义务教育法》出台以后,很多规定变成了法律条例,从而具备了强制执行力,政府部门必须落实,从根本上说就保证了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目前国家和我省对职业教育已有很多很好的政策,但是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落实情况还不乐观”李金良表示,就是希望通过省人大以立法的形式,要求政府及部门不折不扣落实职业教育的相关规定,从而促进职业教育发展。

“在条例中,要明确省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职责。如,建立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问题,这是最应该先做到的。”李金良同时建议,各级政府应当将职业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应当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目标考核体系;应当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条例应促进省市县(区)政府尽快制定出台“校企合作鼓励办法”,制定出台“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境内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等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

“十三五中,我省要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必须推进职业教育依法治教。”采访结束时,李金良表示,今年将继续提交提案,推动职业教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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