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6-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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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连续2个月的筹划组织,截止12月28日,随着民盟云南省委直属律师一支部“盟员之家”揭牌仪式在冰鉴律师事务所如期举行,至此,云南民盟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盟员之家”已经建成10个。2014年初,民盟中央提出了“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全国各级民盟组织积极响应号召,先后启动“盟员之家”建设,力图通过“盟员之家”建设,推动基层组织工作开展,增强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2015年7月,民盟中央副主席张平在福州《群言•福建专刊》首发式上,就民盟宣传工作及民盟思想建设再次提出,各地都要建好“盟员之家”,帮助扶持有困难的盟员。
民盟云南省委高度重视。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省委主委倪慧芳多次指示,要求云南“盟员之家”建设一定要与正在开展的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正在开展的“参政议政能力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强化组织观念,体现组织活力;加强盟员之间,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展示盟员良好形象,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扩大组织的社会影响。民盟省委机关通过多方学习、调研,制定了《云南民盟创建“盟员之家”实施意见》,着重围绕盟员之家“为什么建、如何建、建成什么样”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意见,如场所建设建议以“六有”(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台帐、有资料、有相关设施)为基本标准。几次的挂牌活动中,民盟省委副主委肖宪、徐彬、徐宁和刘亮等领导还深入“盟员之家”出席活动,从对“盟员之家”建设工作的认识、日常管理和长远建设与应用等方面进行指导,为“盟员之家”提出了今后建设的目标和方向,使盟员同志们深受鼓舞,也推动了“盟员之家”建设工作的开展。
整个过程中,我省民盟“盟员之家”创建工作始于2015年10月份,首家基层组织盟员之家建成是民盟云南省委直属长水教育集团支部,第一家地方组织盟员之家建成是民盟曲靖市委,民盟红河州委在所属基层组织中同时成立三个“盟员之家”,这些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建“家”经验。在创建最初,我们发现,盟员来自各行各业,各个单位,何为“家”?受条件限制,很多盟员相对集中的单位缺乏相应配套设施,给创建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党盟共建、盟企合作”、“民盟基层组织建在哪里,盟员之家就要建在哪里”。民盟省委及时调整思路,不断完善创建措施,如设立台帐制度;各类规章制度上墙;建立盟员个人档案;给每一个建成的盟员之家逐年补充一些盟史资料以及《云南民盟》、《群言》等各类杂志和相关书箱;帮助每一个盟员之家的盟员面对面建立公用微信群,方便盟员之间交流学习;统一印制“民盟中央微信公众号”和“民盟云南省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等,从各方面密切与盟员的联系,使“盟员之家”直正成为盟员的温馨之家、成长之家、榜样之家。
随着“盟员之家”建成使用,我们又发现“家”建成后,如何管理使用?如何发挥“家”的作用?又成了制约“家”发展的一个瓶颈。为此,盟员在建“家”座谈活动中,提出了建立一套管理制度,开展“主题活动日”,搭建学习平台、履职平台、交流平台和风采展示平台,争创特色“盟员之家”,真正把“盟员之家”的创建规范化,管理起来,运作起来,使之更好地发挥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盟员之家”,突出民盟界别特色,注重在发挥民盟的特长和优势上做文章,坚持贯彻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注重实效、持之以恒这一方针,找准自身优势与本单位本地区实际需要的结合点,通过多种形式,以民盟基层组织活动开展为抓手,坚持“一家一品”、“各有特色”,加强盟员教育培训培养,进一步提高“盟员之家”建设的实效。
新年伊始,我们真诚希望我省民盟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以“盟员之家”创建为起点,充分发挥“盟员之家”平台的作用,提升基层组织活力,增强盟组织凝聚力,进而扩大盟组织的影响力,提升盟员的自豪感和归属感,团结盟员,为云南民盟争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