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盟创建“盟员之家”实施意见
- 发布时间:2015-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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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盟员之家”的重要意义
创建“盟员之家”活动是形势任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是年度主题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也是加强党盟关系、盟企关系、盟员联系的有效途径。通过创建“盟员之家”的活动平台,可以更好地传承民盟优良传统,展示盟员风采,提高盟员素质,为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激发盟员履行职责,密切地方单位与基层盟组织的联系,及时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提供行之有效的载体。
二、创建“盟员之家”的标准和主要内容
(一)场所建设以“六有”(有场所、有牌子、有制度、有台帐、有资料、有相关设备)标准创建“盟员之家”。
1、悬挂“盟员之家”牌子;
2、活动场所以会议室(或学习室)为依托整合各项资源;
3、盟务工作相关制度目录上墙;
4、建立盟员活动登记簿、反映基层盟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工作台帐;
5、配备盟史资料、《云南民盟》等各类杂志和相关书箱,有条件的还需配备必要的会议活动桌椅、影像电教设备用于盟员学习;
6、设立盟员信箱(或开通主委信箱),方便盟组织与盟员和群众加强联系。
(备注:以上标准和内容不作硬性要求,可以根据各基层组织实际情况建设)
(二)制度建设
1、盟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各地方组织和基层盟组织班子成员主要职责;
3、盟员之家学习活动制度。
(三)软件建设
1、注重资料积累,形成的会议纪要、决议、决定等要有原始记录,并注重抓好反馈落实工作;
2、对每次盟员的学习培训、参政议政、社会服务等活动都要事事记录在册,对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要有答复处理意见,每年年底,要将所有的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学习资料要齐全,摆放《云南民盟》等有关杂志书籍以及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报刊杂志和文件资料,使盟员既可阅览各类盟员工作书籍,又可查阅盟务工作情况,为盟员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提供信息支持。
(四)保障机制
1、人员保障。基层盟组织专设工作人员1名,负责与上级盟组织和本级盟员沟通联系,开展工作;
2、制度保障。建立盟员小组活动、盟员学习、基层盟组织委员联系盟员、接待盟员、盟员建议办理、盟员活动考勤、盟员述职评议、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考核办法等十项制度,完善相应台帐资料,使盟员履职有法可依、工作有章可循,促进盟员之家的规范运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保证“盟员之家”活动见成效。
1、积极发挥“盟员之家”的阵地功能,组织好盟员活动。要利用“盟员之家”这一阵地,经常组织盟员学习《盟章》、民盟历史、信息写作、提案写作、参政议政和社会服务等有关盟务业务知识,经常组织盟员开展活动,履行职责,在课题调研和学习实践主题活动之后,集中到“盟员之家”进行学习、讨论和研究,对社会关注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努力加强“盟员之家”的组织建设,丰富和创新活动内容。“盟员之家”开展活动以归属地为基础进行分组活动,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可以以邀请的形式参加相关的盟务活动;
3、建立健全考核和奖励机制,保证活动有序开展。“盟员之家”的活动要定期开展,加强对“盟员之家”运作情况的检查指导,将“盟员之家”建立建设和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基层组织建设评先评优重要内容。
三、创建“盟员之家”单位及方式
1、民盟省委机关、各地方组织和基层盟组织按要求都应当尽快建立“盟员之家”;
2、考虑硬件条件和经费支撑等因素,可以通过党盟共建、盟企合作等有效形式建立“盟员之家”。
四、创建“盟员之家”目标
1、把创建“盟员之家”建设作为2015年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党盟共建、盟企合作,真正在把“盟员之家”建设成为广大盟员的“温馨之家”“有为之家”“成长之家”“榜样之家”,以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职能。
2、力争三年内我省民盟各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均要建成一个活跃的“盟员之家”,并且有10%的比例成为全省民盟模范“盟员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