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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珍副主委就2015年重点提案接受大理电视台采访
  • 发布时间:201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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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大理州委走访规划、住建、文物、文化和旅游等相关部门,深入大理、剑川、洱源等地调研,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二届委员会三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大理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提案》,被大理州政协列为2015年重点提案。

该提案被列为重点提案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9月16日,大理电视台记者还就此对周国珍副主委做了专访。采访中,周国珍副主委向记者谈到了三方面的内容。首先是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意义:在大理的青山绿水间,散落着大量古村落。这些古村落,是大理各民族悠久农耕文化的结晶,体现了人与社会和谐的传统建筑文化,人与自然和谐的传统生态文化。发掘、保护、传承和利用好这些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产和潜在文化旅游资源,把古村落培育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有机结合的特色文化村,不仅是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课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深化“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其次是我州古村落保护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人们生活需求提高与古村落抢救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保护力度不够;三是群众保护意识淡薄,新农村建设加快了古村落的消失;四是古村落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周边环境亟需整治;五是古村落建设缺乏科学规划,违法违章建筑控制难度大;六是古村落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经费不足;七是专业人才紧缺,严重滞后了全州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八是古村落的开发建设不够到位,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最后是古村落的保护与开发的意见建议 :一是提高对古村落抢救保护与开发利用的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二是重视古村落传统文化资源的挖掘和研究;三是落实古村落的保护措施;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古村落的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五是注重乡村人文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六是加快古村落保护与文化旅游的协调发展;七是加大对古村落抢救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投入力度;八是加强古村落管理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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