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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进“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号盟员全覆盖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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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初,根据民盟中央关于将互联网与民盟的宣传工作相结合的要求,民盟云南省委开辟了利用微信公众号做好思想宣传文化工作的新途径,这是继“盟省委网站”宣传、“云南民盟”季刊、“手机短信平台”服务等方式之后宣传手段又一创新。为了将“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号专项工作推向一个新常态,传递第一手云南民盟资讯,提高思想宣传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全省民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服务,盟省委需要全面汇总盟员通联信息,采用基础量化标准进一步推进“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号盟员全覆盖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汇总盟员通联信息

1、收集所属盟员个人微信通联信息,详见通知所附《民盟云南省委2015年盟员微信通联信息汇总表》。请认真按照填表说明,真实、准确填报相关信息。本汇总表以支部为单位填报,落实到每一位盟员,做到应报尽报。

2、请务必于2015年12月30日前将汇总的所属盟员微信通联信息电子版直接报至民盟省委宣传部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所属组织及支部全称。

(二)推进“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号盟员全覆盖

1、请民盟各级地方及省直基层组织抓紧落实盟员关注“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号有关工作,并提醒通过对话框直接回复“××(地名)民盟+真实姓名”(比如:昆明民盟严旭)及所在支部,以便进行后台统计和更有针对性地服务盟员。

2、提醒使用智能手机但还未使用微信的盟员,尽快开通微信并订阅;已经使用微信的盟员,在个人自觉自愿前提下订阅“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号。

3、提醒订阅“云南民盟” 微信公众号的盟员把“个人信息”里的所属“地区”设置在真实所在地“云南”境内,以便后台能够进行有效统计。

二、工作要求

1、各级民盟组织要高度重视,保障落实,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序地推进。

2、盟员务必保证个人微信通联信息真实、准确、可用。

3、严格保密,定期更新。盟员相关微信通联信息发生变动的,请及时更新,并反馈至民盟省委宣传部。

4、为充分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希望各级民盟组织切实采取行动,积极适应新常态,在各项工作中尽可能地使用微信互动,实现“云南民盟”微信号对盟员的全覆盖。

联系人:严 旭 0871-65152413

邮 箱:1473707362@qq.com

附 件:1、民盟云南省委2015年盟员微信通联信息汇总表;2、“云南民盟”微信公众号温馨提示。

民盟云南省委宣传部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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