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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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大理州规划局局长杨祥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到民盟大理州委就《关于大理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提案》办理情况进行面商。大理州政协副主席张松、民宗委主任王健丽、提案委副主任薛枚,大理州委督查室相关领导,民盟大理州委专职副主委周国珍,民进大理州委专职副主委石宏麟参加了会议。
民盟大理州委在政协大理州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大理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提案》被确定为大理州政协2015年重点提案,交由大理州规划局办理。大理州规划局领导对该提案办理工作高度重视,面商前召集了住建局、发改委、财政局、文化局、国土局、旅游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了解、征求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情况,并作出了全面的提案答复意见。面商中,州规划局领导充分肯定了民盟大理州委《关于大理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提案》中对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所提的八个方面的建议,并介绍了大理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制约因素,对大理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基本情况及目前正在着手推进的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就八个建议作了一一答复,同时希望民盟大理州委继续关心和支持大理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以及城乡规划相关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大理州政协副主席张松在听取州规划局答复意见后作了工作指示,一是答复后具体工作要注重落实,积极争取相关项目,认真做好项目管理;二是要完善古村落保护工作体系,确定管理主体,不能出现多部门监管最后却无人监管现象;三是古村落保护要精益求精,突出重点。
民盟大理州委专职副主委周国珍充分肯定了州规划局认真细致的提案办理工作,对提案答复表示满意,并表示将发挥好民盟大理州委人才荟萃这一有利条件,进一步加强同州规划局的联系,共同努力,为促进大理州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工作持续健康开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