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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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0日,应云南省有色地质局三一七地质队邀请,盟员、云南兴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田兴磊到该队做了“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范及相关基本法律知识”的公益法律专题讲座。
针对企事业单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田兴磊律师指出应该使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要尽快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从专业的角度对与会的相关业务人员提出:要对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划分法律风险领域,确定不同的风险点,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防和风险处理的不同规范;着眼于全员参与和全过程控制,建立并完善法律工作与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或者管理业务高度融合的机制等几方面具体的建议。
盟员、云南兴磊律师事务所主任田兴磊从事法律服务工作17年,正式执业已有10年多。在执业期间曾担任过多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业务涉及行政、房地产、金融、矿产资源、医疗卫生和建筑等行业,并办理过大量的刑事、民商事和行政等诉讼业务,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
民盟曲靖市委拥有众多省内有名法律界精英盟员,本次公益性讲座,也是田兴磊律师参加的 “云南十大律师法律服务团”、多次陪同曲靖市委、市政府领导到基层下访接访及主动承担“云南省律师协会贫困青少年公益法律服务中心曲靖工作站”的建设和运营工作等众多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中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