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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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民盟云南省委机关理论学习会如期举行,参政议政部郑宏斌副部长围绕个人学习《宪法》心得体会作主题交流发言,副主委徐宁出席会议并讲话,联络部部长兼副秘书长管建华主持会议。
大家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凌驾于所有法律之上,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内容上来讲,宪法是人民权力宪章,最大程度集中了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追求和信念,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民盟省委机关理论学习中专门安排“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非常及时。
针对今年7月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根据决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总理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该决定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大家反映,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重大深远。
就党而言,是党践行依宪执政的承诺,旨在昭示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坚定决心;就国家而言,是为了通过这样一项制度宣传和树立宪法的权威,形成社会共识,推动宪法的实施、监督和保障,提升法治建设的高度和广度,营造社会尊宪护宪的氛围,培育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宪法信仰,打造国家机关及其人员的宪法思维;就个人而言,权力是由宪法赋予的,通过看得见的仪式,就职者宣誓会如何对待责任和职权。通过仪式上的庄严感,让就职者对宪法有敬畏之心,通过任职承诺增强其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激励公职人员忠于和维护宪法。这一制度将对为官者形成有形和无形的约束,是培养国民对宪法的认同与忠诚、加强对宪法敬仰和敬畏的主要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