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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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倪慧芳率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部分委员,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赴寻甸县开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司法公正”重点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与寻甸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座谈,听取寻甸县政法队伍建设情况汇报,深入了解近年来寻甸县政法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在提升政法队伍素质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以及司法体制改革中政法队伍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寻甸县作为昆明市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之一,法院、检察院按照省政法委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结合基层院的实际,在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检察官选任,扁平化机构设置,法官检察官责任制以及职业保障等方面拟定上报了改革方案。法检两院认为改革中存在人员分流压力大、队伍思想不稳定,法官、检察官员额有限与审判检察任务剧增矛盾加剧,分类管理难度大,司法经费保障困难等问题。
倪副主席指出,在寻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寻甸县政法队伍建设成绩显著,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也在稳步有序推进,县委政法委、县两院司改工作思路清晰、底数清、情况明,有自己的思考和想法,有望按照中央要求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自2002年十六大作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战略决策以来,十多几年几轮司法体制改革,都没有真正解决制约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问题。本轮司法体制改革旨在突破影响法检两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和司法权运行的机制障碍,通过司法人员分类管理、人财物省级以下统管、司法责任制和司法职业保障等四项改革,实现法检两院外部去地方化、内部去行政化,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精英化司法队伍,保障司法独立性,提高司法公信力的目标。目前,改革进入深水区,司法改革涉及面广,触及多方利益,面临的任务和挑战十分艰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具有普遍性。希望寻甸县在改革试点中,把握好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的关系,改革既要在中央改革框架内,在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又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反映边疆、民族、贫困的特点。要处理好内部积极推进与外部协调配合的关系,司法改革中的很多重要内容,如人财物统管、薪酬制与责任制的配套等等,都需要外部相关部门的配合支持才能顺利推进。改革还要依法有序、于法有据,循序渐进、积极稳妥推行。试点院要探索创新,总结经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全面推行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改革涉及利益格局的改变,两院作为改革主体,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做到改革到哪里,思想工作就做到哪里,确保队伍稳定,改革有序进行。
调研组一行还到寻甸县人民法院,实地察看了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省政协社法委主任董志红、副主任蒋平,昆明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拉玛·兴高,市政协副主席常敏,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朝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张黎,寻甸县委书记武斌、县法院院长曹军、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勇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