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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民盟云南省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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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

 


 
滇盟〔2014〕45号


 


            



 

 
 
 
 
民盟云南省委关于学习贯彻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民盟各州(市)委员会,省直基层组织,省委各工委、机关各部室: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进行总体部署,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直面我国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科学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纲领性文献,对于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对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全局和长远的指导作用。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进入法治化新境界,对完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根本性、引领性、长期性的关键作用,展示了中共中央始终不渝发展人民民主、加快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坚定决心,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根据《民盟中央关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通知》(盟中发【2014】159号)精神,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民盟自身优势和作用,认真努力工作,履行好参政党职能。为此,通知如下:
一、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努力在凝聚推进依法治国的思想共识上下功夫
全省各级盟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民盟十一届三中全会、中共云南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相结合,并贯穿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之中,引导广大盟员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历史必然性、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鲜明特色,切实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中共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引导广大盟员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
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全省各级盟组织思想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贯彻活动,兴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报告会和盟员自学等方式,认真研读全会文件,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丰富内涵。要大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良好氛围,抓好全会精神学习的宣传报道,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盟员树立和增强法治理念,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识、规范个人行为,使法治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实践结合起来,努力在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
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民盟自身优势,努力把“立盟为公,参政为民”的价值理念转化为为党分忧、为国尽力、为民尽责的实际行动。要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彻在履行参政党职能的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履职方式、提高履职能力、增强履职效果,努力打造适应法治中国、法治云南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参政党。要按照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加强民主监督的部署,探索新形势下加强民主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增强民主监督实效。要积极参与和推进协商民主建设,通过协商会、座谈会、政协提案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加强与各级法院、检察院的衔接沟通,积极参与法检两院组织的座谈、调研、评议等活动,为实现司法公正做出努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认识和分析国际国内大势和深层次重大问题,善于提出通过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云南长治久安、边疆繁荣稳定的良计长策,不断提高议政建言质量。要切实做好团结鼓劲、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工作,不断提升参政议政水平,努力使云南民盟成为促进法治云南建设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三、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加强盟的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努力在创新发展民盟事业上下功夫
要从多党合作事业可持续发展和建设法治中国的全局出发,科学把握参政党自身建设规律,增强依法按章履职的意识,切实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机关建设和作风建设,使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到民盟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要以打造适应参政党履行职能需要的人才队伍为目标,积极吸纳各类法律专业人才加入盟组织,密切与从事法律工作盟员的联系,整合人才资源,为云南民盟围绕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参政履职提供人才支撑。要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以“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抓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标准,切实提高政治把握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结合深入开展的“基层组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的活力、影响力和凝聚力。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方面的探索与实践,进一步拓宽“黄丝带帮教计划”实施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将其打造成为社会服务新品牌。要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联系,发挥民盟组织和盟员优势,精选工作内容,创新工作形式,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州(市)盟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鼓励支持和引导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的盟员,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面向社会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服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努力推动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要制订实施明年深入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计划方案,团结带领广大盟员以昂扬的斗志和不断开拓的精神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去,积极创新发展民盟事业,不断开创民盟工作新局面。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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