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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大理州委《关于建立公务员义工服务制度的建议》被列为2014年重点提案
  • 发布时间:201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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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大理州委三位政协委员(周国珍、赵光敏、尹江)深入大理市下兑敬老院、弥渡县苴力敬老院及大理市部分社区、学校调研,提交了《关于建立公务员义工服务制度的建议》的提案,首次在大理州提出义工服务这一概念,该提案被大理州政协列为2014年重点提案。

“义工”是指任何人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设立半官方的机构来组织义工活动,人们把为社会和他人无偿服务当成自己应尽的义务,特别是公职人员,就连议员等高级官员,对于义工服务都会积极参加,视其为接近民众、倾听民声、与老百姓交流沟通、树立亲民形象的最佳渠道。但是在国内,公务员“义工意识”淡薄,做义工服务的十分少见。

建议提出,结合大理州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公务员义工服务制度,将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到实处。一是对公务员每年义工服务的时长、范围、考核奖励办法作出具体或指导性的规定,使义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二是建立义工服务基地,倡导公务员深入社区、敬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开展助学助老、助残及关注其他弱势群体,关注青少年问题、环保问题和社会公益性宣传活动等;三是将义工服务纳公务员履职考核,对有突出贡献的公务员义工和单位给予奖励。

《关于建立公务员义工服务制度的建议》被大理州政协列为2014年重点提案后,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秋节前大理电视台记者还就此对周国珍副主委做了专访。

接受采访时,周国珍副主委说:“义工把为社会、为他人无偿服务当成自己应尽的义务,并成为习惯和自觉的生活方式。在社会上广泛开展义工服务,不仅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更能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公众的社会责任感。公务员是社会上整体素质比较高的群体,他们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他们如果能够积极投身到义工活动中来,既能广泛地接触社会,也会对其他社会成员起到非常积极的榜样作用。我们应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普遍实施的义工服务形式,配合政府机构改革,建立公务员义工服务制度,不仅可以改善目前社会上对“公务员”和“政府官员”的误读和误解,增强老百姓对公务员的了解,同时也能增强公务员对社会主动奉献的意识,使公务员直接接触社会,贴近困难群体。扭转部分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作风,为百姓上门服务,主动服务,热情服务。”

目前,承办该提案的大理州人社局表示,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相关工作。一是积极与组织部门、民政部门协调,建议成立“大理州义工协会”,由协会统一设计和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义工活动,建立服务档案,明确服务时间,促进活动的规范化和长效机制的建立;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在公务员的培训当中增加公务员义工的知识文化内容,鼓励引导公务员自觉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和宣传活动,同时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及平时考核中将义工服务经历列为考核内容之一,且对义工服务做得好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优秀指标的比例上给予3%的奖励;三是结合公务员不同岗位的性质特点,设计更多能发挥各人专长的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在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特殊教育学校、义务交通执勤点等地建立义工服务点,扩大义工服务的覆盖面,树立公务员的良好形象,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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