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地方基层红河
红河
民盟红河州委出席第52号重点提案面商会
  • 发布时间:2014-09-16
  • 字体:【

在州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民盟红河州委提出的第52号提案《关于完善并规范红河州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使用的建议》被列为重点提案,由州政协副主席李相如和州政府副州长刘宇督办,州住建局承办。

9月9日,该重点提案面商会在州住建局举行,州政协副主席李相如出席会议并讲话,提案单位民盟红河州委主委许敏,副主委李任之、李俊,提案承办单位州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出席面商会,州政府督查室、州财政局、州政协提案委、经建委相关领导应邀参加面商活动。会议由州住建局松建华副局长主持。

面商以实地查看和座谈协商两种形式进行。首先与会人员到蒙自市天竺路振源小区实地查看住房维修资金申请、审批、使用、监督情况台账。然后到住建局会议室观看了专项住房维修资金管理系统操作流程并进行了面对面协商。会上,州住建局李国才副局长代表提案承办单位就提案办理情况作了介绍,自2008年启动住宅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以来,对住宅维修资金管理采取了“五统一”模式,成立了红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州住宅维修资金的管理,出台了《红河州物业管理办法》,建立了“红河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络系统”等措施。通过听取州住建局领导对建议答复意见后,民盟州委主委许敏代表提案单位,对州住建局重视和认真办理该提案表示感谢,认为承办单位稳步推进红河州住房维修资金管理使用,逐步完善并规范管理办法,办理过程中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工作,对提案答复表示满意。她表示,民盟红河州委将在以后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为红河州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州政协李相如副主席对提案的质量,以及提案办理答复情况给予了肯定,州政府、州住建局十分重视提案的办理,在办理提案答复意见过程中做了大量调研工作,提案办理有成效。希望州住建局争对提案提出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相关管理政策措施,依法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业主对住房维修资金有进一步的了解,使这项民生工程惠及千家万家。

打印页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