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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民盟省委2014年预算、三公经费公开
  • 发布时间:201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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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4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民盟云南省委机关是民盟云南省委的工作机构。按照省编委、省委统战部合发云编[1996]39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规定,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中共云南省委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民盟中央、民盟省委的各项决议、决定、工作计划,承担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负责全省各级盟组织的组织建设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全省各级盟组织的思想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民盟省委有关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工作;负责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反应情况并提出建议。

5、负责组织各基层组织和广大盟员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为我省的工农业、科技、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各自所在单位的建设和发展献计出力,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工作。

6、负责做好与盟员有联系的“三胞”及海外亲友的联谊工作。

(二)、2014年主要工作

1、扎实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是政治交接、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系列学习教育活动的深化和延续。围绕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履行职能,通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有计划,分步骤,适时有效地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广大盟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

积极探索思想宣传工作的新思路、方式和载体,结合盟员队伍的思想实际,运用广大盟员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创新形式;采取面上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骨干培训和盟员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强化“大宣传”理念,增强主动宣传的意识,遵循宣传工作规律,发挥盟内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与盟中央网站及主流媒体的联系沟通,拓宽对外宣传途径和渠道,提升对外宣传的实效,不断扩大盟的社会影响。

按照“抓骨干、有重点、出精品”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参政党理论研究,通过挖掘、整理盟史资料,建立民盟传统教育基地,出版《云南民盟简史》,以理论研究促进盟的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2、不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

把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与民盟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履行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整合资源、完善机制,不断提高为全面深化改革建言献策的能力和水平。

适应形势任务的深刻变化,巩固在教育、文化、科技、民生等领域的传统优势,加强领导,整合盟内外资源,发挥盟员集体智慧,围绕建设“两强一堡”战略目标和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选准切入点,深入调查研究;以课题调研为基础,以参与高层协商、政协全会和成果汇报会为重点,做好调研成果的转化,为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

密切与各专委会委员的联系,强化委员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专委会在参政议政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着力发现、培养参政议政人才,壮大参政议政骨干队伍;健全完善参政议政工作制度、调研课题遴选机制和激励机制,为参政议政工作提供制度保障。积极参加各种论坛和研讨活动,形成更多有真知灼见、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健全信息工作机制,建立盟省委、各工委和各州市盟组织信息采集报送网络,信息年度考核评比办法,加强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充分发挥各级盟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特约员和盟员骨干参政议政的作用。积极探索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推进民主监督与参政议政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

3、创新社会服务的思路、方法

社会服务是民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的延伸。发挥民盟特色和优势,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不断拓展工作领域,努力打造“同心品牌”,增强社会服务工作的实效性。

充分发挥民盟的智力优势,拓展“智力帮扶”的渠道,重点推进华宁的“同心工程”工作。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式,支持各级盟组织开展农村教师培训、实用技能培训和医疗服务等工作,推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争取盟中央、兄弟省市盟组织及社会组织的支持,继续深入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明眸工程”、“黄丝带帮教计划”等社会服务活动。创新社会服务工作的新途径、新思路、新方法,树立民盟良好的社会形象。

4、切实加强组织建设

基层组织是盟的组织基础和工作基础,是联系广大盟员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盟组织的活力源泉。按照民盟中央和盟省委的部署,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作为今年“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领导班子要深入开展基层组织调研,了解基层组织现状,进一步深化对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查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建设班子有影响力、组织有凝聚力、活动有号召力、盟员有向心力的“四有基层组织”。

加强与地方党委和盟员所在单位党委联系沟通,指导完成部分州市委换届,推动成立新的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各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支持和鼓励基层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增强盟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从民盟事业兴衰的高度,贯彻落实“人才强盟”战略。探索完善干部队伍的发现、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后备干部队伍和参政议政队伍建设;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在已举办全省盟员信息管理员培训班的基础上,再举办全省基层组织负责人培训班。贯彻《民盟中央关于做好2014—2017年省级组织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处理好数量与质量、发展与巩固、重点和非重点的关系,努力使在职盟员比例逐年上升,非主体界别比例有新的增长,特别要在发展有社会影响的代表性人士、参政议政人才以及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等方面有新进展。

强化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促进机关工作提能提质增效。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提升工作效率,加强效能型机关建设,努力建设团结和谐、务实高效的民盟机关。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14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云财预[2013]328号)的通知精神,结合《云南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省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基础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民盟省委机关的实际,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一是认真做好部门预算编制的各项基础工作,以“强化预算编制前期工作、狠抓预算编制基础工作”为重点,提升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不断增强预算的计划性和完整性,使部门预算能够保证民盟机关的正常运转,年度预算与年度任务相结合,切实减少和避免年度执行中追加预算,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力。三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细化部门预算编制,逐步建立一套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预算管理体制,从源头上为预算执行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的1个单位,是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属于行政单位。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7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退休17人。

四、2014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部门预算总收入519.0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519.08万元。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1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08万元,占总支出的65.54%,项目支出178.9万元,占总支出的34.46%。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类)-28(款)-01(项)”支出340.08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的支出。列“201(类)-28(款)-99(项)”支出178.9万元,主要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的支出,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民盟省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0.1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202.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7%,比上年增加16.66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37.8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53%。比上年增加5.76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民盟省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9万元,如扶贫经费、调研考察经费等开支。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增加了5万元出国(境)预算,主要用于开展“民盟文化交流团”的工作,其他经费与上年一致。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委员会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4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5万元,公务接待费12.55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3年预算数增加9.9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民盟增加了一辆公务用车和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民盟省委根据云政外护〔2014〕21号文件,拟安排出国(境)费预算5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盟文化交流团”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4年民盟省委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45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费16.45万元,比2013年预算增加5万元,因为增加了一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保障民盟省委2014年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民盟省委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2.55万元,比2013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用于民盟省委接待产生的费用。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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