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14-02-19
- 字体:【大中小】
中国民主同盟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次代表大会于2013年11月27日至28日在蒙自隆重召开。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民盟十一大精神及民盟云南省十三大精神;听取并审议了《民盟红河州第二届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民盟红河州第三届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民盟红河州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代表大会应到代表118名,实到代表114名。大会通过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是一次团结、民主、求实、奋进的大会。
在开幕式上,中共红河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涛代表中共红河州委向大会表示热烈祝贺。他希望民盟红河州委进一步发挥民盟优势,团结和带领全州盟员为建设美丽红河做出新贡献。
民盟中央副主席、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省委主委倪慧芳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希望民盟红河州委通过这次大会,进一步调动全州盟员的积极性,认真履行参政党职能,努力开创民盟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为红河发展贡献力量。
民革州委副主委向宁代表州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在会上致贺词,民盟曲靖市委副主委杨艳琼代表各地州民盟组织致词。民盟省委副主委徐宁,红河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州委主委陈军,州政协副主席邓小礼,州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杨杰,州直有关部门、州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团体负责人出席会议。
大会认为,近五年来,民盟红河州第一届委员会在民盟云南省委和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团结和带领全州广大盟员,紧紧围绕中共红河州委和州政府的工作中心,加强民盟自身建设,切实履行参政党职能,积极开展各种社会服务,圆满地完成了民盟红河州第二次代表大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大会对民盟红河州第二届委员会的工作表示满意,一致同意李任之同志代表第二届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选举产生了民盟红河州第三届委员会的23名委员:丁莲、丁颢、马将伍、马晓琳、刘浩、朱文杰、许春、许敏、何伶、李任之、李俊、汪晓溪、周宏、武文高、罗卫庭、郑林聪、郑碧蕾、唐伟武、唐彬、袁庆、钱勇、童伟、戴子龙。
在民盟红河州三届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了民盟红河州第二届委员会13名常务委员:丁颢、朱文杰、许敏、何伶、李任之、李俊、周宏、武文高、郑林聪、郑碧蕾、唐伟武、唐彬、钱勇;选举产生了民盟红河州第三届委员会领导班子:主任委员许敏;副主任委员李任之(专职)、李俊、周宏。在民盟红河州三届一次常委会上,任命武文高为秘书长。
大会强调,新一届民盟红河州委要继承和发扬民盟优良传统,按照建设高素质参政党的要求,带领全州盟员,团结进取,务实创新,以政治交接为主线,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全州民盟工作的新局面。
大会指出,中共十八大的召开为民盟参政党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民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对民盟工作提出了奋斗目标和任务。民盟红河州委要认真学习贯彻好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民盟十一大及民盟云南省十三大精神,紧紧围绕中共红河州提出建设“美丽家园”的各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充分发挥民盟的优势,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进一步履行好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为全面建设红河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大会号召,全州盟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民盟云南省委和中共红河州委的领导下,继承和发扬民盟的优良传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更具活力、更加宜居的美丽红河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