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省委开展烛光行动 送“法”进校园
- 发布时间:201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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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怕你抢的是一支铅笔,起点刑都是3年,所以,同学之间相处,一定不能强行索取财物,这样不仅伤害他人,更会伤害自己和你们的父母。”9月25日上午,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讲座在昆明市第八中学(西坝校区)上演。民盟云南省委委员、云南冰鉴律师事务所创始人陈维镖以案释法,用法案给学生们讲述了违法犯罪的危害,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十分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平均以14.18%的速度逐年上升,尤其是青少年不健康的心理、背离社会价值的观念更容易促使其走上犯罪的道路。
为此,结合民盟云南省委今年的“烛光行动”计划,陈维镖律师作为“民盟法制教育进校园”活动的发起人和组织者,将以“法制教育进校园”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各初高中、大中专院校、技校等逐步开展法制讲堂,通过案例让青少年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违法犯罪会受到怎样的惩罚”,进而规范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同时运用科学的方法消除、转变支配青少年的犯罪动机和不良个性倾向。
做笔记、答问题、表决心……同学们对这样生动的法制教育讲座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互动热烈,获益匪浅,“以后我要孝敬父母,不做违法的事情,好好学习,报效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