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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决议
  • 发布时间:2012-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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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13日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于2012年6月11日至13日在昆明召开。

  大会学习贯彻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以及中共云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全面总结民盟云南省委五年来的工作,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任务;选举产生了民盟云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和云南省出席民盟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全体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是一次民主团结、凝心聚力的大会。

  大会审议通过了倪慧芳同志代表民盟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作的工作报告,对民盟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大会认为,五年来,民盟云南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在民盟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团结带领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以政治交接为主线,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参政议政能力为两翼,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以思想建设为核心,领导班子建设为重点,组织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障,全面推进自身建设;牢牢把握事关云南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建诤言、献良策,心系民生、致力发展,很好地发挥了参政党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云南经济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大会指出,政治交接是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的永恒主题。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要不断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以实践“同心”思想为目标,巩固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成果,把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要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多党合作事业薪火相传。

  大会强调,今后的五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也是我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黄金期。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要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着眼于实现中共云南省第九次代表大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以促进科学发展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围绕“十二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切实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能,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作出积极的贡献。

  大会号召,全省各级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要继承和发扬民盟优良传统,在“文化自觉”中不断增强“文化自信”,在民盟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同德、振奋精神,不断开创全省民盟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共十八大和民盟十一大的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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