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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内部监督工作研讨会在珠海举办 民盟云南省委荣获“内部监督工作模范集体”称号
  • 发布时间: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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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至18日,民盟内部监督工作研讨会在珠海举办。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王光谦,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民盟中央副主席、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谢经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广东省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副主席、广东省委会主委王学成,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中央副主席、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吴为山,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郭汉毅出席会议。

王光谦在开幕讲话中指出,新时期做好内部监督工作责任重大,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更实的工作举措,共同把“三个文件”和作风建设“四个纪要”精神贯彻落实好,不断提升内部监督成效,为民盟全面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他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加强内部监督是推进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客观需要,也是民盟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二是要总结经验,认清内部监督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目前全盟内部监督体系基本成型,内部监督内容更加丰富,监督执纪工作更加规范,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三是要落实责任,不断提高内部监督工作成效和水平。要突出政治引领,持续推进作风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制度体系;综合运用各类监督方式,防治未病;掌握工作方法,提高内部监督水平。

谢经荣在闭幕讲话中指出,要深刻领会王光谦常务副主席的讲话精神,共同推动内部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就进一步做好内部监督工作,他指出,一是要增强学习意识,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共二十大精神和“三个文件”精神,学习宪法法律和文件制度,学习兄弟党派、兄弟省份的好经验好做法。二是要突出工作重点,精准适用纪律。提高民主生活会、述职和民主评议的质量,做好纪律处分工作,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做好日常警示教育。三是要提升履职水平,树立良好形象。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内部监督工作,讲道德守纪律,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

王学成在致辞中表示,开展内部监督是民主党派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高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重要途径,是提高民主党派履职水平、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民盟广东省委会将以举办此次研讨会为契机,加强与兄弟省市盟组织学习交流,相互借鉴内部监督工作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在探讨交流中共同进步。希望与会嘉宾围绕推动盟内监督工作实践贡献更多真知灼见,扎实推动盟内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开创盟内监督工作新局面。

谢经荣、吴为山分别主持开闭幕会。会议期间,民盟中央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民盟上海市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郑少华作了《加强与完善民盟内部监督》专题讲座。与会人员围绕“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内部监督工作”展开讨论,并进行了实地调研。

会议还对民盟内部监督工作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民盟云南省委获“民盟内部监督工作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据悉,民盟云南省委内部监督委员会成立于2015年9月,八年来,全省11个州市委员会均成立了内部监督委员会,省直属基层组织在换届的基础上设置了纪律委员,逐步实现盟内监督工作的全覆盖。在民盟中央内部监督委员会、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在民盟云南省委的领导下,内部监督委员会按照“既要创新、又要稳妥”的工作要求,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以“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教育”的工作方法,不断强化自身监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制度机制逐步完善、实践探索有所成效、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工作亮点更加突出、自身建设再上台阶。今后,民盟云南省委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笃行不怠,继续努力开创盟内监督工作新局面,为民盟事业有序发展保驾护航,为建设新时代高素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做出积极的贡献。

民盟中央组织部部长、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刘雅玲,民盟中央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民盟各省级组织内部监督委员会主任、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民盟广东省委会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等约120人参加了会议。云南省政协副秘书长、民盟云南省委专职副主委李江虹,民盟云南省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桂腾峰参加了会议。

来源:民盟中央组织部  编辑:江倩琳  审核:王文华  周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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