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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
东川区积极支持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 发布时间: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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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高度重视推进民盟中央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积极为民盟各级组织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搭建平台、健全机制,促进民主监督工作进展有序、效果明显。

一、谋定后动,抓好安排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民盟中央对口云南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会后,东川区迅速谋划启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区委统战部、民盟东川区委立即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启动会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二是制定方案。在前期调查、协商研究的基础上,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和印发《东川区抓好长江流域(东川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2022-2025年)》《昆明市东川区支持民盟各级组织开展长江流域(东川段)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方案》,明确民主监督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监督安排、时间跨度、监督重点、监督形式、保障措施等内容。三是动员部署。先后高规格召开民盟组织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东川区贯彻落实民盟中央民主监督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参加,涉及12项监督重点任务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通报当前长江(东川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形势、任务和工作举措,安排启动民盟组织开展长江(东川段)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

二、健全机制,强化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专项调研机制。民盟东川区委就民主监督对口安排领域中重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考察调研中听取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介绍,开展明察暗访,深入基层,实地考察,发现了解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就其中的重点问题深入研究分析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把相关工作纳入政党协商计划,由区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召开情况通报会,向民盟各级组织通报长江流域(东川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听取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情况和意见建议。三是建立情况反馈机制。民盟东川区委每年就民主监督对口安排领域开展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于当年10月底前送区委统战部梳理汇总后报区委。各有关部门对民盟各级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办理,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四是建立宣传机制。区委宣传部积极宣传推进长江流域(东川段)生态环境保护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积极宣传民盟各级组织服务大局、勇于担当、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的优秀事例,展示多党合作的制度优势。五是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区级财政结合民盟各级组织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实际,统筹安排经费予以保障。

三、密切配合,强化组织引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任组长的东川区支持民盟各级组织开展长江流域(东川段)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对接民盟各级组织在东川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有关工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在区委统战部设对接联系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与民盟各级组织及省市委统战部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日常对接联系、统筹协调;在区政府办设督促落实办公室,主要负责做好协助民盟各级组织开展调研、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及工作情况、整改发现问题、落实有关建议等工作。同时拟定《东川区落实民盟中央民主监督长江生态环境保护12项工作重点2022年至2025年细化任务分解表》明晰责任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等。三是确保知情明政。区级各有关部门主动向民盟各级组织通报我区长江流域(东川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以及治理措施、工作安排、指标进度、亮点成效等,对民盟各级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认真办理,积极反馈。在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落实举措时,视情征求民盟各级组织的意见建议,举办的各类政策培训、报告讲座等也邀请民盟各级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便于其掌握政策、了解情况。

推荐:民盟昆明市委办公室

编辑:严旭  审核李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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