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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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民盟楚雄州委和中共楚雄州委统战部上报的《民盟楚雄州委支持配合民盟中央对口云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和《楚雄州支持配合民盟中央对口云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分别得到了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省委主委、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徐彬,中共楚雄州委书记杨斌,中共楚雄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张文旺等省州领导的批示表扬和民盟云南省委的书面通报表扬。
2021年8月民盟中央对口云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启动以来,在中共楚雄州委和民盟云南省委的领导下,民盟楚雄州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作为,及时向中共楚雄州委统战部作好汇报对接争取支持,将参与民盟中央对口云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作为楚雄民盟组织建设和发展的契机,将其列为当前和今后五年的重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并在第一阶段工作中取得了好的成果。
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省委主委、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徐彬批示:民盟州委落实工作要求,及时梳理问题,及时总结工作,请盟省委民主监督办公室阅并总结。同时,民盟云南省委专门下发了通报表扬。表扬指出:民盟楚雄州委员会:在配合做好民盟中央对口云南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过程中,你们积极开展实地调研,号召全体盟员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提案、上报社情民意,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工作协调联络机制,摸清了全州长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更好地开展民主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特别是你们认真梳理和总结了这一阶段的工作,并将有关资料汇编成册,形成了完整的台账资料。你们政治站位高,工作积极主动,为全省有关地方盟组织做好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工作作出了表率和榜样!
中共楚雄州委书记杨斌在批示中指出:由衷感谢中共楚雄州委统战部、民盟楚雄州委卓有成效的工作。望再接再厉,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中共楚雄州委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州长张文旺在批示中指出:州委统战部、民盟楚雄州委这项工作抓得好!存在的共性个性问题请元谋、永仁、牟定认真研究,提出建议,我们一起努力解决。
省州领导的批示表扬使全州盟员倍受鼓舞,大家纷纷表示将在中共楚雄州委的领导下,根据民盟中央、民盟云南省委的安排部署,在州级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及州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长江保护法》等有关政策法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专业知识,全力支持配合做好民盟中央对口云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为期5年的民主监督各项工作,为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在楚雄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好民盟组织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