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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学习教育
民盟红河州委召开四届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 发布时间: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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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民盟红河州委四届十一次常委(扩大)会议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在蒙自召开。红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民盟红河州委主委许高红主持会议并讲话,民盟州委副主委武文高、钱勇、李波以及民盟州委常委出席会议。中共红河州委统战部民主党派科科长刘波涛到会指导。

会议第一阶段开展了民盟红河州委纪律学习教育专题研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民盟中央关于纪律相关制度,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民盟州委主委许高红对全州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进一步深入开展纪律学习教育作要求。他强调,学习教育永远在路上,各级组织和盟员要推动纪律学习教育经常化,在学中干、干中学,要以党为师,按照“六大纪律”进行学习,推动纪律学习教育常学常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一是政治纪律。民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要将思想政治引导与纪律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团结奋斗的政治本色;二是组织纪律。要严肃盟内政治生活,以《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中国民主同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规定的各项条款为依据,严格把握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校正思想和行动,确保思想不偏航、行动不越轨;三是廉洁纪律。在开展民盟的工作、活动或行使职权的公务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行为规则,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依法办事,清正廉洁,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四是群众纪律。要站稳人民立场,牢记人民至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结合“基层活力组织建设年”活动,要多下基层一线、走到盟员身边、搞好调查研究,切实把盟组织的事情办好、办成;五是工作纪律。要逐渐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认真履行盟员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盟组织的会议与活动。盟员在各个岗位上,要坚决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六是生活纪律。广大盟员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良好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的引领者、营造者、维护者。要敢于发挥斗争精神,始终与中国共产党保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要敢于同损害国家、党和人民利益的歪风邪气作斗争。

副主委武文高对《各民主党派中央关于纪律处分工作座谈会纪要》《中国民主同盟章程》《中国民主同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进行了学习解读。副主委、个旧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开远市委主委钱勇,民盟蒙自市委主委沈映梅,民盟个旧市委专职副主委蔡琳三位同志作了学习交流发言。

会议第二阶段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许高红带领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并就红河民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许高红强调,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民盟州委各位班子成员和委员也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上“走在前、作表率”,真正做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为红河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民盟力量。他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学习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全会精神的内涵实质。二是要强化入脑入心,掀起学习宣传全会精神的热潮。三是要弘扬民盟优良传统,更深融入党委政府的大局工作。全州各级民盟组织和广大盟员要始终不渝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锚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主动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对标“四新”“三好”要求,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政党作用,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持续扩大开放上,建真言、献良策。继承和发扬民盟优良传统,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红河民盟建设成为适应时代要求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地方组织。会议进行了2024年下半年盟员审批。部分州委委员、州市机关专干、各基层支部盟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撰稿:民盟红河州委办公室 编辑:陈晓熊 审核:王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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