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盟80年-典型在身边 |刘泊江:不忘初心 为民履职
时间:2023/6/7 16:38:39|点击数:
编者按
云南民盟自1943年5月成立至今已走过80年的光辉历程,是中国民主同盟的第一个地方组织,也是最早在云南建立和开展活动的民主党派地方组织。80年来,云南民盟始终与中国共产党披肝沥胆、携手前行,在各个历史时期为云南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近期,民盟云南省委联合云南政协报推出《云南民盟80年·典型在身边》专栏,陆续推出全省各级民盟组织和盟员个人履职故事,大力弘扬民盟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榜样激励作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和“民盟云南省委思想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敬请关注!
刘泊江,云南泊江律师事务所主任,2015年12月入盟。现任民盟云南省直属律师二支部主任委员、民盟云南省第十四届、十五届省委委员。
“责在人先,利居人后”是中国民主同盟创建者和领导者张澜先生一生求索与奋斗的真实写照。也正是这句话始终激励着刘泊江不忘初心、为民履职。
2015年,民盟云南省直属律师二支部成立,支部一届一次会议选举刘泊江为主委,深感责任重大的他迅速找到履职切入点,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带领支部盟员充分发挥支部优势,认真做好各项盟务工作和社会服务工作。2016年积极响应挂牌“盟员之家”,搭建盟员工作、学习、交流和成才的平台。
云南省第三女子监狱是“黄丝带”帮教基地,民盟云南省委长期以来对监狱积极开展帮教工作,结合监区文化建设工作的实际需求组织盟内专家开展针对性的帮教,作为第一批特聘教师,刘泊江光荣受聘;同时,刘泊江还以上率下,带领支部盟员积极参与“黄丝带”帮教工作,先后到云南省女三监、云南省未成年管教所、五华监狱进行帮扶活动。
2016年12月4日,刘泊江牵头联系民盟省红会医院支部,组织10名正高级主任医师和10名优秀律师在篆塘公园开展免费义诊、免费法律咨询和宪法宣传。在由民盟云南省直属律师二支部、云南泊江律师事务所、五华区司法局大观司法所合作共建的“大观地区‘两类’人员帮教活动”中,刘泊江代表泊江律师事务所与大观司法所签定帮教协议书,组织盟员律师们为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人员提供保外就医、假释、减刑、收监、医疗社保、就业等法律问题和回归社会后生活实际问题等方面的咨询指导。
积极推动大观司法所和云南泊江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两类人员”帮扶室,先后帮助“两类人员”300余名。2020年1月至2022年11月,刘泊江带领支部盟员积极参加昆明市五华区大观街道相关法治活动,配合和参与大观司法所律师法律服务站法治活动150余次,参加人民调解案件100余起,其中多数为重大、疑难案件,开展法治宣传40余次,法治讲座30余次,并长期义务免费向大观司法所辖区内居民提供法律咨询300余次。
2020年被表彰为“民盟云南省委2019年思想政治建设和宣传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被表彰为“民盟社会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一份份来之不易的荣誉,也成为对刘泊江辛勤履职的最好嘉奖。
今年以来,刘泊江又承接呈贡区雨花街道的公共法律服务,他以身作则带领支部盟员在解决各社区居民问题和纠纷时,提供“跨时间、跨空间”法律服务,切实为法治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供稿 | 民盟云南省直属律师二支部
编辑 | 严旭 杨丽娅